【康樂場地不足.一】康體設施供應不達標 市民可以去邊做運動?
香港土地問題嚴峻,除了住屋用地,康體場所也嚴重短缺,當2,610名高球會會員可以專享172公頃的粉嶺高球場,全港平均卻要7.64萬人共享一個體育館!《香港01》盤點六項熱門體育設施數量,包括體育館、運動場、游泳池、籃球場、七人足球場及網球場,發現除了游泳池外,其餘場地供應均低於《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所訂定的指引。
「在城市設計中,休憩用地亦是必要的土地用途之一。香港高樓大廈林立,在這個高密度的環境中,上述功能更形重要。」《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下稱《規劃標準》)為各類土地用途和設施訂定最低標準,當中第四章《康樂、休憩用地及綠化》建議,政府應為每5萬至6.5萬人提供一座大型體育館(體育中心),包括至少兩個籃球場、三個壁球場、一個活動室、一個健身室。
全港目前有97座體育館,以2017年底有741萬人口計算,即平均每座體育館服務7.64萬人,超出《規劃標準》建議。屯門區體育館最為短缺,該區只有四座體育館,以2016年屯門區人口48.93萬人計算,平均每12.23萬人共用一座體育館;其次是沙田區及港島東區,平均每座體育館服務11萬人及9.3萬人。離島區體育館數量最充裕,平均每3.14萬人共用一座體育館。
以統計處2016年區議會分區人口數字計算,在18區之中,有12區的體育館供應均低於《規劃標準》,即超過6.5萬人共用一座體育館;九龍五區是重災區,體育館供應全部不足。
康文署轄下各區體育設施對人口比例排名*(人口/每項體育設施)
體育設施 |
《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建議數量 |
第一位 |
第二位 |
第三位 |
體育館 |
50,000-65,000 |
屯門區 |
沙田區 |
東區 |
122,325 |
109,966 |
92,506 |
||
游泳池 |
287,000 |
大埔區 |
南區 |
西貢區 |
303,926 |
274,994 |
230,932 |
||
運動場 |
20,000-250,000 |
油尖旺及中西區 |
觀塘區 |
東區 |
沒有運動場 |
648,541 |
555,034 |
||
網球場 |
每30,000人兩個,平均每15,000人一個 |
中西區 |
元朗區 |
西貢區 |
沒有網球場 |
76,772 |
57,733 |
||
戶外籃球場** |
10,000 |
南區 |
沙田區 |
西貢區 |
91,665 |
47,128 |
41,988 |
||
七人足球場*** |
30,000 |
大埔區 |
沙田區 |
荃灣區 |
101,309 |
94,256 |
79,729 |
資料來源:康文署網站、統計處《2016年中期人口統計》
*截至2018年5月24日,康文署管理的體育設施數字
** 籃球練習場當0.5個球場計算
***包含硬地、人造草及草地球場
其實,早於2004年,《審計署署長第四十三號報告書》已經批評,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轄下的康樂設施低於《規劃標準》。當時審計署引用2003年的統計數字,顯示全港676.8萬名市民共用83座體育館,即平均每座體育館服務8.15萬人。《報告》又指,市區與新界的體育館供應並不平均,在市區,平均7.1萬人共用一座體育館,但新界則多達9.5萬人。
當時審計署向康文署建議:「檢討全港體育館的提供情況,並在規劃提供新的體育館時,顧及區與區之間體育館分布不均的情況。」康文署認同有關描述。惟14年過去,康體設施不足的情況並未有太大改善。
各區體育館對人口排名(數字由高至低排列)
區域 |
體育館數量* |
人口 |
人口/每間體育館 |
屯門區 |
4 |
489,299 |
122,325 |
沙田區 |
6 |
659,794 |
109,966 |
東區 |
6 |
555,034 |
92,506 |
西貢區 |
5 |
461,864 |
92,373 |
元朗區 |
7 |
614,178 |
87,740 |
九龍城區 |
5 |
418,732 |
83,746 |
深水埗區 |
5 |
405,869 |
81,174 |
觀塘區 |
8 |
648,541 |
81,068 |
荃灣區 |
4 |
318,916 |
79,729 |
黃大仙區 |
6 |
425,235 |
70,873 |
油尖旺區 |
5 |
342,970 |
68,594 |
葵青區 |
8 |
520,572 |
65,072 |
北區 |
5 |
315,270 |
63,054 |
大埔區 |
5 |
303,926 |
60,785 |
灣仔區 |
3 |
180,123 |
60,041 |
南區 |
5 |
274,994 |
54,999 |
中西區 |
5 |
243,266 |
48,653 |
離島區 |
5 |
156,801 |
31,360 |
資料來源:康文署網站、統計處《2016年中期人口統計》
*數字不包括壁球中心、羽毛球中心、乒乓球中心及單車館
觀塘65萬人僅一運動場
《香港01》就此向康文署查詢。康文署沒有正面回應,僅指當局規劃新體育設施(包括體育館)和改善現有設施時,會參考《規劃標準》以外的因素,例如設施使用率、人口變化、區議會意見等。署方又稱,未來五年會增建或重建26個體育及康樂設施的項目。
在運動場方面,根據《規劃標準》,當人口達至2萬至25萬,政府便需要設置一個運動場,以提供400米全天候徑賽跑道及田徑用的草地內場,並設置約1萬個觀眾座位。然而,按康文署轄下25個運動場計算,平均多達29.6萬人才共用一個運動場。
18區的運動場僅七區符合《規劃標準》,其分布也不平均,中西區及油尖旺區就完全沒有運動場,居民需要跨區享用設施。其餘16區中,除葵青區設有三個運動場之外,有八區都只有一個,包括人口多達64.9萬、55.5萬及42.5萬的觀塘區、東區及黃大仙區,嚴重超出《規劃標準》。
供應不足導致運動場經常「爆滿」,根據2017/18年財政預算案數字,2016年全港運動場整體使用率為99%,當中有13區的使用率高達100%。
各區運動場對人口排名(數字由高至低排列)
區域 |
運動場數量 |
人口 |
人口/每運動場 |
中西區 |
0 |
243,266 |
沒有運動場 |
油尖旺 |
0 |
342,970 |
沒有運動場 |
觀塘 |
1 |
648,541 |
648,541 |
東區 |
1 |
555,034 |
555,034 |
黃大仙 |
1 |
425,235 |
425,235 |
深水埗 |
1 |
405,869 |
405,869 |
沙田 |
2 |
659,794 |
329,897 |
荃灣 |
1 |
318,916 |
318,916 |
元朗 |
2 |
614,178 |
307,089 |
大埔 |
1 |
303,926 |
303,926 |
南區 |
1 |
274,994 |
274,994 |
屯門 |
2 |
489,299 |
244,650 |
西貢 |
2 |
461,864 |
230,932 |
九龍城 |
2 |
418,732 |
209,366 |
葵青 |
3 |
520,572 |
173,524 |
北區 |
2 |
315,270 |
157,635 |
離島 |
1 |
156,801 |
156,801 |
灣仔 |
2 |
180,123 |
90,062 |
資料來源:康文署網站、統計處《2016年中期人口統計》
網球場及籃球場的短缺更嚴重,分別只有灣仔區和北區符合《規劃標準》。七人足球場(包括硬地、草地及人造草地)方面,按《規劃標準》建議每3萬人便設置一個球場計算,全港有10區都未能達標。
眾多體育場所當中,只有游泳池的供應量較為可觀。《規劃標準》建議,每28.7萬人享用一個25米或50米泳池,而全港合共44個游泳池,平均每個泳池為16.8萬人服務,數字合乎指引;18區當中,只有大埔區不達標。
不過,即使游泳池供應符合《規劃標準》的建議,但仍經常出現「爆池」的情況。例如在2016年7月,上水游泳池曾錄得16次入場人數達上限,斧山道、天水圍、九龍公園等泳池也有四至九次類似情況。
《規劃標準》過時 規劃署遲未檢討
原因何在?有指這與《規劃標準》不合時宜有關。
《規劃標準》的前身是早於1965年開始編制的《土地利用計劃書》,為土地規劃提供指引,並按照人口為各項社區設施訂定最低標準,以配合公眾需要;後來港英政府把《計劃書》重新命名為《香港發展綱略》,再易名為《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隨着社會及人口發展,早年訂定的《規劃標準》或與現實脫節。例如目前的康體設施數量標準,其實於1998年制定,此前政府曾於1995年委託顧問進行《休憩習慣與康樂喜愛研究》,並以此作為市民康樂習慣及配置康樂設施的根據。
該章節後來經過輕微修訂,包括修改游泳池規劃指引,加入體育中心、壁球場等康樂設施的規劃標準,但大部分參數仍然沿用1998年數據。
事實上,社會早有聲音要求政府修改《規劃標準》。在2000年,即《規劃標準》制定兩年後,民政事務局同意《規劃標準》需要就社會經濟和人口結構改變進行修改;及後2004年審計報告也要求規劃署檢討並修改《規劃標準》,當時,規劃署署長指已與有關決策局和部門緊密協作,檢討《規劃標準》,又承諾該檢討會顧及最新體育趨勢、體育參與率和設施使用率。
不過,迄今為止,全面檢討《規劃標準》仍是「只聞樓梯響」,未見實質改動。為何至今規劃署仍未修改《規劃標準》?
規劃署沒有正面回覆《香港01》查詢,僅指會按既定程序適時檢討,又稱署方「理解民政事務局現正進行『關於香港體育設施供應情況』的顧問研究,以檢視各類體育設施的需求情況,以及考慮是否需要和應如何修訂現行的《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以便在未來更有效地滿足有關需求」。
政府應多管齊下 增設康樂場所
然而,市民康體習慣早已轉變。根據康文署數字,由2007至2017年間,康體活動參加人數由181.5萬,增至271.4萬,足足多了90萬人,可見市民愈來愈熱中參與康體活動。民建聯2017年《市民運動習慣調查》就指,近五成半市民認為本港體育運動設施不足。另外,近年不少新興運動,例如受少數族裔歡迎的板球,在香港就仍缺乏專屬場地。
前特首梁振英於2017年初最後一份《施政報告》中,曾斥資200億元實施「康樂及體育設施五年計劃」,以增建或重建26個體育及康樂設施的項目,共涉54項設施。不過,當中大多為重建項目,新增設施較少,即使全數興建,在人口不斷增加下,屆時供應估計仍然落後於現時標準。
要為市民提供更多場地,政府應多管齊下,一方面更積極興建體育設施,另一方面善用現有場地,例如鼓勵學校開放設施,讓做運動的市民有多一項選擇,讓「提供優質文康服務,為市民生活增添姿采」這使命不再淪為口號,而是令城市更宜居的一個重要元素。
上文節錄自第113期《香港01》周報(2018年5月28日)《 另類土地問題——運動場館不足 規劃淪空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