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編週記】武術不是可以隨時「耍」
大家好,我是編輯J。數年前坊間曾興起過一個遊戲,就是用一句說話激怒某個專業的同學,就如「心理學啊?你知道我在想什麼嗎?」、「讀設計?可否幫我爸的餐廳設計poster呀?」等等。
若果這個遊戲套用在習武者身上,那應該就是:「你習武的嗎?耍兩招來看看呀!」更有甚者,是當第三方為你引介同道時,總會不經意說多句:「你們都是練武的,不如切磋下吧」。
撇開這些話裡的看客心態,單以技術層面來說,也並非所有武術都兼具表演功能。至於「切磋」一語就更加奇怪:那你是想我們打MMA,還是Kickboxing?如果是打擊技的Light sparring的話,我練巴西柔術的又怎麼辦?
套路表演也有條件
受文藝作品影響,很多人認為套路是相當普遍的習武元素,但現實是並非所有武術運動都具備套路。例如你叫一個拳擊選手去示範套路,他就可能會茫然不知所措。當然他亦可以表演Shadow Boxing等單人訓練,但那與看客們想看的炫目動作根本大相徑庭,也不能反映拳手的完整實力:
(Shadow Boxing可以幫助拳手熟習不同的打法,並產生肌肉記憶。然而編輯J並不覺得它是一個有趣的表演項目)
而某些類型的武術,如巴西柔術、柔道等,則更需要在兩人配合,並做足安全措施底下,方能展示出大部分招式。試問在一般的社交場合,又如何滿足這些條件?
再進一步去說,即便我研習的武術具備套路,也不代表我就是箇中專家。以現代空手道為例,它就明確分成了「型」與「組手」兩種比賽模式。即便習者最初接觸過「型」,但隨著時間發展,他可能已經志不在此。另外同樣要表明的是,套路也不是隨時隨地就可以表演。倘若當天我西裝筆挺,現場空間又狹窄,那我就不能做太多幅度大、難度高的動作。
總之,任何武術運動都講求條件配合;絕不是看官們心血來潮,就能如願以償。
切磋?那你要用甚麼規例?
既然個人表演都要如斯考量,那邀請兩個素未謀面的武者就地切磋,更加是天方夜潭。誠然,提出請求的人大多沒有惡意,他們極其量只是想雙方來一場light sparring,或以類似詠春黐手的接觸方式,稍稍展示下技藝。但正如《武者可以調控自己的功力嗎?》一文所提到,假如雙方是練習不同武術,事前又沒有協調清楚,他們其實很難控制好出手的程度,甚至根本沒有任何切磋的空間。
而所謂的「協調清楚」,則又牽涉對比賽規例的共識。事實上,就算雙方都是練習同樣武術,這點亦絕對不能迴避,否則很容易就會出現大量不必要的爭拗(尤其是在眾目睽睽之下)。例如兩個泰拳習者切磋時,假若一方因為不曉得對手會使用肘打而吃虧,那是否代表他技不如人?
因此,雙方必須要在事前同意好競賽方式:是K-1規例還是泰拳賽制?抑或直接改用MMA?當事情進入到這個階段時,編輯J相信看官們已經失去了大半興趣。畢竟他們都只求圖個熱鬧,而這種討論則無疑是過分沉重,外人根本難以投入;然而對習武者來,這卻是最基本的保障和尊重。
總結
武術是一門技藝,自然就有它的美感,世界上也不是每個人都熟知武術文化的內涵。故此若親戚朋友間提起,現場又無傷大雅的話,武者當然可以因應情況展示一下身手。
本文的主旨是,任何武術運動都有它的獨特條件,而習武者之間亦必須謹守某些程序與規矩。那種雙方一言不發、隨意互轟,爾後又能在一片掌聲下惺惺相惜的對決,其實只屬電影裡的浪漫想像。現實是如果雙方不顧環景,並在沒有共識的情況下隨便出手,只會徒添傷員,更令雙方從此結下樑子。因此在公開場合演武乃至切磋的請求,必須以一種極其嚴肅的態度處理,這點還望各位非武術界的朋友諒解。
最後說一句,習武者並不等如就有責任演武;至少對著讀語文的朋友,我就沒有要求他們替我寫部自傳。所以呢,還請大家高抬貴手、讓練武的朋友安安靜靜渡過同學聚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