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編周記】MMA不是「1+1」 學了幾種武術不等於你懂得MMA

撰文:李開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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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編輯J。此前曾來稿文章寫道,希望坊間不要再將街頭打架說成MMA。其實自MMA興起後,還有另一個同樣奇怪的邏輯在武術界浮現,那就是「如果我學習過兩種武術或搏擊技,我就是懂得MMA」。
持這種說法的人大底有二:要麼是想借此證明自己有能力參與高接觸性的搏擊賽事;要麼是將MMA的技術門檻拉低,貶低它的時代價值。然而無論是出於何種立場,本質上都是對MMA乃至其他武術運動的誤解。

「合各家之長」的迷思

會造成類似錯覺的原因之一,就是認為MMA的最大(甚至是唯一)特色,是拳手必須兼習不同武術;而擁有多種武技的武者或流派,在歷史上卻不是少數。【武備志】過去介紹的名家之中,便有很多人是以「集各家所長」聞名一時。例如在杭州國術大賽上取得佳績的曹晏海,便曾經學習劈掛拳、通臂拳、形意拳、拳擊等近十多種不同武術。至於由河北人馬鳳圖創辦的「馬氏通備」體系,更是開宗明義糅合各式拳械套路。

由是者,某些人會認為MMA早就在歷史中存在,只要繼承這批名家的技術,自然便算得上是合格的MMA習者。某些兼具擒拿技術及打擊技的門派,甚至會奉自己為MMA始祖。但其實在漫長的武術歷史中,一個流派兼修幾項技術實屬正常不過,並不能證明今天的MMA就是直接受其影響。

更重要的是——正如《街頭打架並非MMA》一文所指出——MMA並不純粹是一種技術風格,它更應該被理解成具體的競賽方式。即只有在MMA規則進行下的比賽,方算得上是真正的MMA。

因此,「合各家之長」並不代表就是MMA,關鍵是要證明這些武術體系,是與MMA比賽存在可比性。這當然不是要貶低前人的技術水平,但要論證他們與MMA之間的實際關係,MMA本身的規則就必需要清晰。事實上,不獨傳統武術,就算是很多被常用在MMA的武術體系,同樣須要經歷MMA規則的洗禮。

對MMA的另一項迷思,就是以為MMA毫無規則可言,繼而跟街頭格鬥劃上等號。這個議題可以參照【武備志】的來稿文章《街頭打架並非MMA》

 

訓練 融合 適應

現時世界上有不同的MMA組織,它們的規則各有不同。但大體來說,今天 MMA最基本的技術要求之一,是拳手必須對立技和寢技都有一定認知。所以如果一個人同時精擅泰拳(立技)及巴西柔術(寢技),那他應該就能夠更快適應MMA賽事。這點推論固然合理,但依然有許多細節需要追問。例如大部份的MMA賽事都是無道服作賽(No Gi),如果他學習的是有道服柔術(Gi),那就要進行相應的技術調整

再深入言之,該名拳手練習的是無道服柔術,又有強悍的立技技術,也不代表他就能夠適應MMA比賽。因為他還要想辦法,按照實際情況(例如體格、對手的打法等)去融合自己的不同技術,而融合便意味著對原有各種體系的修改(詳見斷水流大師兄的《現代MMA已不再是流派A對流派B》)。換句話說,我們在MMA平台上看到的泰拳或巴西柔術,已經不再是原來各自的樣式,而是因應著MMA規則而調整出來的獨特模式。倘若沒有如實按照MMA模式進行訓練,縱然你是「巴西柔術+泰拳」或「摔跤+拳擊」,也不代表你就是MMA選手,更遑論能在職業級別的MMA比賽中穩勝。

早期的MMA賽事,會出現一些「異種格鬥」的場面。雙方會穿上各自的武術服裝作賽,以此突顯出所屬的流派特色。時移勢易,這種種做法明顯過時,詳情可參閱《現代MMA已不再是流派A對流派B》一文。

 

MMA以外 還有世界

回到文首提到的問題:既然 MMA的本質,是一種具體的競技模式。那隨便去攀附或貶低它,也就沒有甚麼意思可言。首先,如果沒有MMA的比賽平台,那根本沒有條件去進行任何有關MMA的討論。那些「我或我的流派懂得數種武技,因而也是MMA」,但又不去如實參與MMA的論調,純屬無謂。

另一方面,縱使MMA的接觸性較強,但它畢竟只是其中一種比賽模式,自有它的局限,例如我找一個MMA拳手去參加拳擊比賽,相信他亦討不了好。因為在MMA的規則之下,他們的拳擊打法,必然會與拳擊比賽的要求有所差異。而MMA的技術特色,也不要求每個選手都是拳擊好手。

因此,MMA並不是武術世界的全部;我們其實無需用MMA來作一切的評核標準。當然,那種「MMA只是一種比賽,因此我等實戰武術家不屑參與」的說法,又是另一種對武術的曲解,這次不贅、留待下次再跟大家討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