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MMA已不再是流派A對流派B

撰文:武備志編輯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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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Getty Images / Credit: Markus Boesch

門戶之見,按漢典的定義,是指「偏袒自己所屬門派的學說或理論,對其他門派則有偏見。」本來是用於文壇,但現今用得最多的,必定是武術界。畢竟在過去,因很多商業理由或者個人恩怨,流派之間偶有衝突,貶低他派以抬高己派的事情也有發生,當然因時代改變,這種情況也愈來愈少。(此處的流派泛指不同種類的武術)

只是,對於很多不太深入接觸MMA的朋友,都會有個想法,就是「MMA等於不同流派大亂鬥」,從而有很多的幻想。確實,回想最初期的MMA,流派VS流派實在是個大賣點。不過在經過這20多年的發展,MMA比賽已經跳出了這種思維很久。

但這是否又代表各拳手的打法會愈來愈單調統一呢?

 

Mixed Martial Art 中的Mixed

文開首的圖來自1993年的UFC 1,Royce Gracie 對上Art Jimmerson。當時的各個選手都會代表一個流派,加上當時對比賽的服裝沒有什麼要求,可以讓拳手自己選擇,因此就會出現以上一個拳手穿道服、另一拳手載著一個拳套並穿著拳擊鞋的情況。

現時巴西柔術眾人皆知,但當時卻並非如此(關於MMA的重要時刻及歷史,會另文再述)。無疑當時這種分派比賽,確實證實了巴西柔術在當時的搏擊界有著明顯的優勢,那就是它有整個完整的寢技系統,巴西柔術也因此被推廣開去。

寢技成為了MMA中的必要技術,亦即,如果你要在MMA規則下比賽,就必須學習寢技。

到現在,每個在MMA賽場比賽的選手,都有一定的寢技能力。但這又有什麼出奇的地方?

在各方面都是高水平的Demetrious "Mighty Mouse" Johnson(右),就連為他分類都有困難(From: Getty Images / Credit: Jamie Squire )

現時每一個選手,除了有一定寢技能力,亦有一定打擊能力,同時亦會有摔跤的能力。並沒有一個選手是可以只依靠一種技術,就贏得比賽的。被歸類為打擊者(Striker)的「牛仔」Donald Cerrone,他的拳腳組合、高踢令人畏懼,但同時有良好的寢技技巧;Ryan Hall會被

歸類為grappler,但他的站立時的踢擊亦展示他的打擊能力;有打擊能力及寢技技術的摔跤手大有人在;還未有提到在如Demetrious "Mighty Mouse" Johnson及Georges St-Pierre

這種各方面技術都處於高水平的選手。

 

MMA並不是加數

以上的選手,並非「巴西柔術+泰拳」、「摔跤+拳擊」,或者是什麼流派加上什麼流派。MMA並不是加數:當你學習了其他技術,要把它轉為己用,就必須對其有所改變,才能適合你現有的技術;同時這種技術,亦會影響你本來已經有的技術;不同的技術,從單項比賽轉到MMA賽場,都因為必須要適應及應付其他技術,而作出改變。

同時學習了巴西柔術及泰拳,當然令你能更易踏入MMA賽場,但不代表分開學習這兩門技術,就能出場於MMA比賽拿到好成積。除了因為上述的原因,亦因為技術與技術之間,需要不同的「黏合劑」。如何從立技中轉到摔技,如何從一個距離轉到另一距離,以及位置的轉換,這些都需要學習及熟練。

現時MMA比賽中,不會再存在單練習一門技術的選手。因此,在MMA比賽中,以流派作拳手分類,是一個十分過時的分類法。

 

為何沒有趨向單調統一?

正如上文所說,我們依舊可以叫某些拳手Striker、某些拳手grappler,這種分類來自於拳手比賽的習慣、選擇及喜好,並不一是和他最初學的武術有關。每個拳手都有習慣及喜好,如果某拳手多選擇立技分勝負,就會被歸類為Striker。教練團隊也會因應拳手的習慣及喜好,以及對手的類型,去制定比賽策略(game plan)。

沒有趨向單調統一的理由很簡單,就是愈少規則,就容許愈多技術;愈多技術,就愈多打法。因此,一個流派中的比賽,往往會因應規則而有一套主流的打法(因這方法最易贏),而這套主流又會反過來改變流派中的訓練。不過因為規則所限,用來應付這主流打法的技術,可能並不允許在比賽中使用,這時候,要麼就是改規則,要麼就是順著主流打法作出微細的技術改變。

在MMA中,不同時候都有不同的主流打法,但因為規則較少,一個打法取代另一打法成為主流,往往是因為隨著時間推演,眾選手除了已習慣該種打法,亦想到如何破解。這種技術競賽,正正是MMA的魅力所在。

 

結論

李小龍在他的《截拳道之道》中說過:「一個人如何能以局部的、零碎不全的形式來回應一個整體?」、「請勿執著陰柔對抗陽剛、腿擊對抗拳擊、擒拿對抗立技、遠距離對抗埋身搏擊。世上並無所謂「彼」優於「此」。唯一需要防範的是,切勿使部份瑣碎的,剝奪了真撲的完整性......」

可以預視,「流派」在往後的日子,都必定會繼續存在。而流派VS流派,亦應該會繼續有人討論,就如日本的比賽《巖流島》,就依然用這方法作招徠。這篇文章並非認為流派分類沒有意義,而是「流派VS流派」這種討論,其實又是否有價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