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拿武德做擋箭牌
作者:男功夫人
經武備志團隊編輯
在《外國武術不重武德嗎?》一文中,【武備志】曾經淺論過有關東西方武德文化的迷思。其實除卻民族因素外,究竟該如何定義「武德」本身,已經是一個非常值得討論的問題。
從近年的公眾輿論可以見到,只要在任何搏擊運動中出現重大爭論,都會輕易被導向成武德問題。甚至尚有人認為,一切接觸性強的武術運動,俱是暴力且不文明,與傳統武術的武德觀念大相徑庭。
依此推論,是否所有非「寸止/點到即止」的搏擊運動,都必然欠奉武德?那麼很多強調「殺人技」的武術,又該如何自處?
寸止是比賽,泰拳/MMA亦是比賽
首先,相信任何一個武術愛好者,都不會否定「武德」的重要性。在上年度的台北全大運中,國立體育大學選手李柏諺原本勝出預賽,卻作出了挑釁意味濃厚的「割喉」手勢,被判定違反運動家精神,當場被取消資格。事後網上輿論一面倒讚同判決,筆者也認為判決合理。蓋因這種行為已經違反了最基本的競技精神,即完全不尊重對手及其團隊。
故此,本文並非是要否定「武德」的價值,而是要針對那種將「武德」當成自辯甚至自利工具的行為。
回到開首提到的問題,許多年前就有國術師傅批評,泰拳或MMA等搏擊運動過於殘忍,不符合傳統武術所強調的武德。近年隨著不同搏擊運動的發展愈來愈快,大眾始對MMA等競技比賽有所改觀,但秉持上述看法的人,相信依然不在少數。大底對他們來說,點到即止的「寸止」比賽,方是最能體現武德的競技模式。
然而,從技術層面講。正如昨天斷水流大師兄的文章提到,寸止當然是一種競技模式,它能夠針對性地培養出習者的某些技能。但相應地,泰拳和MMA也是一種競技模式,它們所採取的接觸性強度,同樣能訓練出武者其他的身體能力。故此,寸止比賽與泰拳、MMA等,不過是搏擊運動中的兩種發展方向,兩者應當互補長短,而不是簡單地分出優劣。
至於有關「暴力」和「殘忍」的指控,這實際上是競技運動中典型的安全問題。只要作賽雙方事前協定好規則,並採取適當的保護措施,基本上已經能夠迴避所謂的「殘忍」問題。誠然,比賽過程中依然會有損傷,但任何運動俱有創傷的可能。現時亦沒有確實證據,證明泰拳、MMA等搏擊運動,比傳統武術或其他運動更加容易造成傷亡。
相較之下,很多傳統武術流派都曾經標榜自己乃「殺人技」,只能夠在全無規則控制下的街頭搏擊中發揮出來。由此說來,那似乎是傳統武術比其他搏擊運動更為「嗜血」?但另一方面,沒有人會願意在無規則的情況下作搏擊比賽,那把自己展示技術的機會放在一個永遠不可能、或難以實現的情況,又是否合理?
別談武德,先談規則
另一個在談論武德時,必須重視的面向是規則。即無論比賽是以寸止或MMA規則進行,只要比賽雙方事前認可當中的所有條款,並如實遵從比賽規則作賽,那勝負雙方其實都已經合符武德,不應再作太多不必要的討論。
誠然,所有規則都會存在漏洞,不能排除有運動員會「走法律罅」。但勝負就是看規則,而運動員的首要任務就是勝出比賽。倘若認為該名運動員的行為,違反了運動的競技原則,那就重新修訂比賽機制,以防止同類型情況再發生。實在無需僅憑一兩次比賽的結果,就去判定選手的武德水平。
然而這種一般的現代競技精神,卻不是所有武術界人士的共識。例如在那場廣傳網絡的「徐曉冬對雷雷」事件之後,很多人都批評徐曉冬的行為欠缺武德。自詡為少林寺第32代武僧的釋彥能就認為,「現在的功夫是用來強身,有武德有修養的,不該用來比長短」,還指自己「不會像某些人利用功夫、說話來沽名釣譽」。
現實是,徐曉冬是完全遵從比賽規則勝出賽事。換句話說,這個結果是賽前雙方都承諾接受的;倘認為徐曉冬約戰的行為不符合道德,那雷雷最先就不應該接戰,或至少主動提出修改規則。
究竟這種所謂重視武德的論調,是誠心想發展武術運動,還是純粹想用道德高地排斥其他武術流派?武德是否只是一個掩蓋競技失利的藉口?一塊可以隨時採取雙重標準的招牌?
總結
筆者再次強調,本文並非想指責任何關於「武德」的討論都是沒有意義,或認為所有堅持武德價值的武術教師,都是些霸佔道德高地的小人。本文的真正意思,是希望「武德」和其他武術技巧一樣,能夠在實際的競技平台中驗證自己的內涵和價值。
那些脫離現實競技情況的道德判斷,很容易就會淪為一種情緒發洩,並成為了部分人掩蓋自己弱點的擋箭牌。這點無論對武術愛好者或一般民眾來說,都絕非是良好現象。
(文章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武備志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