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兩會|唐英年提案促放寬文物借港限制 李家傑倡支持國產芯片
2024年全國兩會正在舉行。全國政協常委唐英年今年提交了7份提案,當中6份是個人提案,另外一份是有關促進香港旅遊業和零售業發展的聯名提案。其中在內地與香港融合範疇,唐英年作出3份提案,分別是:促進香港旅遊業和零售業發展;優化粵港澳大灣區陸路過關安排;及推動香港國際機場實施「一地兩檢」。
另一全國政協常委李家傑提出加快突破芯片產業發展瓶頸的提案,倡議加大對國產芯片優質企業的支持力度,加速引入海外人才,鼓勵多領域多主體的協同合作,共同打造地區性專業孵化器。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容永祺建議中央參考香港的做法,鼓勵企業為職工購買補充醫療保險,認為長遠有利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
唐英年提案:
出任西九文化區管理局主席的唐英年在文化範疇作出一份提案,他指出,香港故宮文化博物館自2022年7月初開館至今已經接待超過210萬訪客,海內外旅客數目不斷上升,然而由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就外借文物到境外,包括外國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有數目、展期及展品的規限,因此提出兩項建議:
一,為香港展出國家文物提供彈性,減少文物外借到香港展覽的限制;
二,讓香港成為中國博物館協會成員,從而加深香港優秀文化人才與內地頂尖行業領袖的交流,加強博物館之間的合作,另一方面讓香港藉此參與國際會議和活動,鞏固香港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的定位。
就促進香港旅遊業和零售業發展方面,唐英年提出4個建議,包括:優化內地遊客離港免稅政策,從5,000元人民幣/次提升至30,000元人民幣/次;構建服務赴港澳內地旅客的統一郵遞登記系統,並給予每人每年30,000元人民幣的免稅跨境郵遞額度;優化簽注政策,開放赴港旅遊自由行城市,及盡快恢復深圳戶籍居民赴港「一簽多行」政策,並逐步複製到大灣區內地其他城市;及全面提升香港旅遊和零售業服務配套。
就優化粵港澳大灣區陸路過關安排方面,唐英年建議透過循序漸進方式,實現不同口岸互通,例如以先行先試方式,把包括皇崗口岸在內的兩至三個口岸作為試點,實行全日自由互通,日後可以按經驗和口岸使用效率逐步放寬,直至所有口岸全面開放,使不同口岸的中港車輛自由通行,讓駕駛者按照通行效率、時間需求和費用開支,自行決定過關的地點。
就推動香港國際機場實施「一地兩檢」方面,唐英年2022年提出後雖獲國務院正面回應,可惜現時建議仍未落實。鑑於國家和香港當前發展的最新形勢和提案建議的優點,因此決定再次提出,期望中央可以協助,推動建議在香港早日落實,從而藉香港機場實施「一地兩檢」鞏固國家和香港的經濟勢頭,及有助落實國策,鞏固香港國際航空樞紐地位。
在金融範疇,唐英年作出2份提案,分別是有關深化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安排;保護國家經濟發展和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他在創科範疇作出一份提案,表示民營企業可以在解決國家科技「卡脖子」的挑戰上發揮推動力量,香港亦可以扮演積極角色,從而實現技術、產業及資本的良性循環,助力國家高質量發展。
李家傑提案:
全國政協常委、恒基兆業集團主席、中華煤氣主席李家傑今年結合香港所長、國家所需,就智慧能源、人工智能和芯片產業三大方向分別提出了三份提案,助力國家「雙碳目標」落實和香港創科中心建設。
李家傑指出,國家和香港政府都積極推動能源轉型和技術創新以實現碳中和目標,實現碳中和的核心技術,目前已進入商業運營的僅佔30%左右,他在《關於大力發展智慧能源技術的提案》中提出建議,包括構建以企業為主體、以市場為導向、產學研深度融合的技術創新體系,進一步完善新型儲能領域「基礎研究+技術攻關+成果轉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撐」全過程創新生態鏈,因地制宜打造一批「新型智慧能源系統建設試驗區」,針對不同行業和區域的產業特點,支持有條件的省市先行先試,通過展會、論壇等大型活動,推廣試驗區在數字能源領域的前沿技術與產業實踐。
李家傑表示,人工智能的發展在國家戰略層面已經形成了一套綜合、系統的頂層設計,國務院《新一代人工智能發展規劃》提出到2030年,要形成較為成熟的人工智能理論和技術體系,產業競爭力達到國際領先水平。他建議將香港納入國家人工智能發展的現有計劃中,將香港建設成為「國際人工智能之都」,在香港加快佈局算力樞紐節點和關注人工智能領域的國家實驗室,並由國家部委統籌在港建立「國家人工智能超算中心」。
芯片相關領域核心技術「卡脖子」問題被廣泛關注,李家傑總結提出《關於加快突破芯片產業發展瓶頸的提案》,從四大方面提出建議:加大對國產芯片優質企業的支持力度;推動RISC-V開源指令集成為行業標準,並鼓勵國內相關企業凝聚產業共識;建議國家相關部門可以選擇部分地區做試點,實施專門的芯片專業人才簽證,加速引入海外人才;鼓勵多領域多主體的協同合作,共同打造地區性專業孵化器。
容永祺提案:
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容永祺建議中央參考香港的做法,鼓勵企業為職工購買補充醫療保險,認為長遠有利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他建議中央相關部委加強溝通協調,明確允許企業使用補充醫療保險資金購買受監管保險機構出售的合資格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相關費用可享「稅前列支」政策;保險保障範圍除了醫療保障外,也可包括重疾、長護等健康保險。
容永祺又提出,其他與補充醫療相關服务的費用,都可享「稅前列支」或稅優政策;允許企業購買的商業健康保險費享受個人所得稅的「稅前列支」的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