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立法|諮詢期較03年短 李家超:諮詢期適合、社會有共識
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日(30日)率領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和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宣布即日起展開23條立法諮詢,下月28日結束,諮詢期為期一個月。23條將新增「境外干預罪」,禁止任何人配合外國勢力干預香港選舉、立法及司法機關,另外亦會在不誠實取用電腦的基礎上引入新罪行,針對透過電子系統危害國安的行為。他說,23條列明案件在香港審理,不會將被捕人送往內地。
被問到完成立法目標和時間表,以及為何諮詢期只有一個月,較2003年短,是否「走過場」時,李家超認為諮詢期長度「適合」,稱社會對立法已有共識。今午官員將到立法會詳細介紹諮詢文件。
李家超:23條必須做、盡快做
李家超感謝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及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陳克勤等人配合,屆時將介紹諮詢工作。他強調,23條立法是香港憲制責任,社會經歷2019年港版顏色革命後,大家都明白到國安風險是可以突如其來、嚴重的,所以我們必須盡快修補短板,他又指港府有責任完善528決定及《港區國安法》的不足和短版板。
他提到,23條的立法原則包括以「一國兩制」為方針的原則;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權權利和自由;按法治原則堅持立法。立法方式方面,李家超指將訂立一條全新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他指,是次立法綜合考慮香港實制情況及國際情況,他舉例指美國最少有21部、英國最少有14部、加拿大最少9部的維護國安的法律。他指,是次立法將修改現行法例,將普通法罪行轉為新成文法條例。
林定國:制定法律維護國安是主權國家的固有權利
林定國表示,制定法律維護國安是主權國家的固有權利,也是國際慣例,每個國家都會不時審時形勢,修訂法律應對可能的國安風險。他又指,23條立法須盡快做,他指23條中列明港府應「自行」立法,加上「528」決定提到港府「應當盡早」立法,故23條立法須滿足「528」第四條,以強化國安執法力量及工作、《香港國安法》第三條,港府應當護維國安,有效防範及制止危險國安等活動等。
林定國強調,《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根本目的是全面落實「528」決定及《香港國安法》,令香港法律管用。他指,為達到目標,立法必須禁止危害國安的行為和活動;與《香港國安法》緊密銜接、兼容和互補;提供機制,有效落實和執行《國安法》。
他指,政府十分重視人權,相信23條立法後,市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會受到更好的保障,故必定會確保23條立法符合保障人權的國際標準,但他強調任何人行使自由時不可違反「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一部分」,故維護國安及尊重人權是一致的,「無咗國家安全,大家都無法擁有、享有自由」,強調23條立法僅針對少部分人,為的是保障市民的安全、財產等。他指,立法將明確界定罪行元素、例外情況及免責辯護。
不誠實取用電腦基礎上引新罪行打擊危害國安
鄧炳強表示就諮詢文件包括9章,第3章包括叛國及相關行為,完善現行《刑事罪行條例》;第4章包括叛亂、煽惑叛變及離叛,以及具煽動意圖的行為,同時引入叛亂罪;第5章為竊取國家機密及間諜罪行,定義國家秘密行為,就保護國家秘密訂立相關罪行等,禁止任何人參加或接受境外危害國安利益組織等;第6章為危害國安的破壞等行為,在不誠實取用電腦基礎上引入新罪行,針對危害國安的破壞行為,透過電子系統危害國安行為。
不會將外國法律全搬到香港
鄧炳強表示,建議立法基礎包括外國法律、適用香港的法律、香港實際情況,同時借鑑其他地方的法例,不會將外國法律全搬到香港,外國沒有的法律,如果在香港管用,都會採納。
李家超表示,港府將辦多場諮詢,除本地人外,更借向外國領事解說,期待市民於諮詢期結束前、即2月28日前提出意見。有關諮詢期的考慮,李家超認為諮詢文件令市民清晰明白問題所在、社借對立法有共識、市民經歷2019年港版顏色革命後,明白到國安的重要性,加上法庭有審判國安案件的實踐經驗,加上有外國國安法條文的執行經驗。
李家超:西方國家以個人政治理由針對中國發展
被問到香港現時面對哪些國安問題、為何緊迫,李家超表示國安風險分為境外及境內危險,包括西方國家有個人政治理由針對國家發展,如英國情報單位會做大量針對國家及香港的工作,加上香港經歷2019年港版顏色革命後,相信大家都明白國安風險是突如其來的;境內方面,香港經歷2019年顏色革命後,外國代理人、亂港分子等仍潛伏在香港;利用不同的民生問題推波助瀾,他又提到「光城者」的案件,強調外國代理人、港獨思想者仍在潛伏。
李家超續指,除香港本地講解立法建議外,亦會針對外國領事及商會解說,令他們明白立法後對香港營商環境有好處。
諮詢期較03年短 李家超:諮詢期適合、社會有共識
被問到完成立法目標和時間表,以及為何諮詢期只有一個月,較2003年短,是否「走過場」時,李家超認為諮詢期長度是「適合的」,因為諮詢文件中已清晰列明立法原因,又指社會對立法已有共識,加上香港經歷2019年港版顏色革命,任何國安的敵對行為可以隨時出現,「呢個短板,早一日增咗佢,早一日少風險」,他強調諮詢工作認真,會充分考慮市民意見,會審視市民哪些意見有助補短板、不足,及真的是為國安好。李家超續指,政府現在開始草擬法律,期望可盡快完成立法工作、提交予立法會審議等工作,重申「早一日完立法,早一日減少風險」。
李家超重申,立法非為了針對某些國家,而是為了保護自己國家,指自己希望能與不同國家和平共處,但當其他國家「犯我」時,也需要保護自己。
23條列明案件在香港審理 李家超:不會將被捕人送往內地
被問到會否擔心立法後再次引來移民潮等,政府有何對策時,李家超重申諮詢過程是開放的,政府會審視不同意見,當大眾看到諮詢文件後就會明白政府是歡迎不同意見,政府的最終目的是為了防範可能出現的國安風險,重申政府有把握及相信立法原則是符合國際準則,強調立法會保障港人合法擁有及享用的權利。他又指,香港現有的自由和權利會一直維持,包括《基本法》第27條提到的言論自由、結社自由等,強調自由權力會受到保障,並一直實行。
李家超重申,社會看似平靜,但我們必須留意暗湧,認為有部分人仍相信「港獨」思潮,加上仍有外國代理人利用迷惑手段破壞香港穩定,強調立法才是符合港人利益,令港人安居樂業。他又指,政府建議的立法不會將被捕的人送往內地受審,強調立法是本地工作。
至於如何令到外國機構對立法感到安心,李家超表示,不論任何人、機構都不會希望在混亂、戰亂的地區運作,建議的法例目標正是為了令到香港成為穩定的地方,他相信23條立法後,試圖破壞的人便會知道不應在港破壞。
外國政客就港判決發聲明違23條?李家超:沒意圖危害國安便不需顧慮
被問到外國政客經常就香港法院判決發聲明,會否違反23條?李家超指,立法為防止「有意圖」、「別有用心」的人,強調標準是清晰的。他又引述德國商會稱沒意圖危害國安,故立法後對他不會有影響。他認為,無論本地或外國人士有任何意見,若沒意圖危害國安便不需顧慮,普羅大眾無須擔心。
被問到會否向無議席的民主派人士諮詢時,李家超重申政府樂於接受尖銳、負面的批評。他指,諮詢層面是廣泛的,除政府官員外,相信對23條有認識的人士都會樂意向外國媒體解說,「好全面、盡力去做」。
商界有憂慮為何仍在此時立23條?李家超:不能再等
《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部分商界有憂慮,被問到為何政府仍會在此時進行23條立法時,李家超稍有激動地表示「不能再等」,他重提2019年港版顏色革命對香港造成的影響,強調好多國家不時更新自己的國安法,令自己可以應對層出不窮的國安風險,「我們等了26年,時間已經太久了,期間經歷了痛苦,我們要保障無辜的人士同商人」,重申是為了防止外國對香港的攻擊,重申當完成立法後,大眾便會明白其益處。
他又反駁《香港國安法》實施後對香港有壞影響,他舉例指《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香港儲款額增加、來港設企業的數量增加。
保釋規定參照國安法 鄧炳強:保釋期需檢視是否延長
林定國重申,《香港國安法》指明本地法例必須與國安法一致、相符,而在國安法規定中列明條文適用所有危害國安情況。鄧炳強表示,關於國安的案件情節都是複雜的,或涉及國家級資源等,故需要更詳盡的調查,而參考外國法例後,如新加坡容許拘柙2年等,香港亦有參考各地法律,他認為保釋期需檢視是否延長,並研究新的拘柙機制。
恒指再跌意味23條立法影響經濟?李家超:無安全環境其餘都是「空中樓閣」
恒指今日開市再跌,被問到《基本法》23條會否對經濟造成影響時,李家超重申任何經濟活動都需要一個安全穩定的環境進行,有《香港國安法》及《基本法》第23條正是保障了香港社會的穩定,令各人可以自由發展,而股票市民受加息、供應鏈、戰爭等多種因素影響,強調無安全的環境,其餘的都是「空中樓閣」、「流沙」。
至於港府會否如同2003年般批准港人於七一遊行反對23條立法,李家超重申任何公眾活動都會按香港法例進行,會全面保障港人合法權益。
▼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