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立法|林定國:立法要具前瞻性 須與香港國安法兼容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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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指要盡快完成《基本法》23條立法,諮詢期間會確保市民有機會表達意見,不會形容諮詢時間短。至於擬議中的23條立法,日後相關案件是否與《香港國安法》案件一樣,不設陪審團,他只稱23條與國安法要兼容互補。
他又指,立法內容要有前瞻性,應對未來可能出現全新形式的國家安全風險。
林定國接受商業電台訪問時指,包括諮詢在內的每個23條立法階段,都要盡快完成,但不會形容諮詢時間短,會確保市民有合理機會表達意見,會主動在不同界別進行會主動諮詢工作,指會盡量聆聽不同界別人士意見,達到集思廣益。
他又指,科技日新月異,除了眼前的國安全風險,未來可能出現全新形式的風險,23條立法要有前瞻,要有足夠的工具應對。
至於「封網」、禁止瀏覽部分網站是否手段之一,林定國則指,目前未是成熟階段談論立法內容,重申23條會平衡國家安全及人權自由,包括言論自由,但指言論自由並非絕對,為確保國家安全可有合理限制。
至於本地立法的23條內容,會否與國家的《反間諜法》及《國家秘密法》等全國性法律看整,林定國指,很難一概而論,但政府不可能不參考國家的法律。而23條案件是否與國安法案件一樣,可不設陪審團,由指定法官審理,林定國稱,包括23條在內的本地法律,不能夠與《香港國安法》有衝突,國安法有凌駕性,與23條的內容要兼容及互補。
林定國又預計,在目前地緣政治形勢下,立法過程中,會受到不友善批評,若批評不正確及不公道,將成立的「應變反駁隊」會作回應。至於為何是「反駁」,而非「澄清」,林定國指反駁隊的工作是以正視聽,向市民講解23條的正確資訊,專隊的名稱並非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