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費推行細節疑問越來越多 梁熙:政府高層應統一解答

撰文:馮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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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徵費將於4月1日實施,惟不少法團、物業管理公司仍未能掌握運作方式,措施實際操作或困難重重。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梁熙向《香港01》表示,垃圾徵費有需要政府高層統籌,雖然在4月1日勢在必行,但不同官員仍口徑不一致,認為應有政府高層統一解答疑問,又表示有邀請官員落區解說,惟環保署稱人手緊張,未能安排太多座談會。

梁熙又指,具體執行上,部分可能出現的情景在政府當日撰寫法例條文時未必考慮到,如今垃圾徵費即將實施,街坊、法團、管理公司陸續有不同疑問浮現,正在整合意見交予政府,希望政府統一解答。

梁熙。(盧翊銘攝/資料圖片)

暫有幾個問題備受街坊和法團關注,梁熙按過去政府向立法會的解釋,就部分情景作出解答。

1. 物業管理公司在大型垃圾桶使用指定膠袋,市民可否直接丟棄垃圾?

答案是否定的。梁熙解釋,法例列明任何人不能將垃圾直接丟棄,故市民必需要使用指定膠袋。不過,他質疑物業管理公司應如何處理相關問題,雖政府表示物業管理公司可以選擇「篤灰」,甚至不收走沒有用指定膠袋的垃圾,但物業管理公司無可能長期派人監視住戶丟棄垃圾的情況。

然而,梁熙指如果物業管理公司「睇唔過眼」,可以撿走垃圾,法例亦允許物業管理公司合法「包底」,即使用指定膠袋裝載住戶直接丟棄的垃圾,或用大型指定膠袋收集垃圾,成個流程物業管理公司沒有犯法,但就無從考究誰人沒有使用指定膠袋丟棄垃圾。

2. 樓層設有垃圾槽直達地下垃圾收集處,住戶仍需要使用指定膠袋?

對此,梁熙指住戶仍需要使用指定膠袋,但槽底的垃圾收集處可以不用袋,亦可以使用透明大膠袋證明住戶丟棄的垃圾均有使用指定膠袋,以避免雙重徵費。

3. 究竟可否向其他人派膠袋?

梁熙指,環保署2022年6月在立法會明確表示不允許免費派發指定膠袋,惟昨日又表示法例沒有限制任何人或團體在非牟利活動派發指定袋。梁熙對此大感到疑惑,因2020年時有環保署官員向立法會稱「得到署長批准先可以派膠袋」,認為署方要進一步解釋在社區活動中,可否派發指定膠袋。

他形容署方說法猶如「青馬大橋可以跑步,不過不是隨時,而是要(事先)申請(辦)馬拉松」。

4. 丟棄垃圾時未「封死」指定膠袋,以致有垃圾意外溢出,是否犯法?

梁熙表示,法例表示任何人只要將垃圾放在有待運走的集中地,有使用指定膠袋就不會犯法。不過,他指出很難判斷市民丟棄垃圾時,究竟是垃圾意外跌出,或是故意令垃圾跌出;在收集地點亦難判斷市民是沒有使用膠袋,或是垃圾由指定膠袋中跌出,執法上有難度,望署方完善監管制度。

此外,由於指定膠袋有不同容量,分成九款,容量由 3公升至100公升不等,費用介乎$0.3 - $11不等。會否有人蓄意購買最低容量的膠袋,卻放入大量垃圾不封口去拋棄呢?

政府表示,推行後會打擊非法棄置垃圾黑點,向違規者罰款1500元。(資料圖片)

應就垃圾徵費設獎勵計劃

對於宣傳不足,以致政策實施或有阻滯。梁熙指,政府應先由高層解釋,再舉辦多長講座,邀請區議員出席,讓區議員能充分了解政策,才能協助政府更好宣傳。他又稱,其實垃圾徵費有「罰」亦應有「獎」,例如可計算每棟大廈的人均垃圾量,如較其他樓宇低,就可贈送指定膠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