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費|有法團以為只需各層放大型指定膠袋 梁熙:法例不容

撰文:馮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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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將於4月1日實施垃圾徵費,以污染者自付原則,市民需使用指定膠袋丟棄一般垃圾。民建聯正就垃圾徵費進行問卷調查,但初步已發現幾個令人憂慮的問題,包括部分大廈法團和管理公司仍不掌握實際操作。

該黨立法會議員梁熙今日(12日)在電台節目中指出,有法團及管理公司以為只要在各層後樓梯擺放大型指定膠袋,收集住戶垃圾即可,但原來法例規定每家每戶需使用指定膠袋丟棄垃圾,也不容許向低收入住戶派發指定垃圾袋,望政府扭鬆政策,分階段推行措施及完善綠在區區回收設施。

梁熙。(盧翊銘攝/資料圖片)

會與局方溝通 望設短中長期措施

梁熙指出,有法團及管理公司以為在各個樓層擺放大型指定膠袋收集住戶的垃圾即可,但其實法例並不允許。此外,有熱心人士本打算在拜訪低收入住戶時,派發指定垃圾膠袋,原來法例也不允許,每人均需自行購買。他又稱,可能有人為節省購買膠袋開支,將垃圾倒入馬桶,或造成淤塞。

對於大廈後樓梯擺放大型指定膠袋收集垃圾的問題,梁熙指會與局方溝通,明白如非訂明每家每戶均自備指定垃圾膠袋,可能有違源頭減廢政策原意。他希望局方設短中長期的措施,讓市民容易適應。

綠在區區覆蓋率不足 市民不會乘車去丟垃圾

至於政府推行的綠在區區計劃,梁熙指回收率低,以回收紙品為例,在綠在區區可以換購一包印尼撈麵的紙品份量,可以在其他回收地方換取約12元物品。他又舉例指,台灣回收比率約50%,皆因社區每日約有2次的流動回收站,反觀香港綠在區區覆蓋不足,例如灣仔僅得3個綠在區區地點,市民不會專門乘車到綠在區區地點丟垃圾,反問「措施去到咁辣,係咪自己(政府)設施都要做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