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費|環保署回應宣傳不足 強調適應期內仍會執法罰款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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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收費4月1日實施,日前物業管理業監管局主席黃江天表示,期望政府加強支援及增加宣傳,向前線員工提指引,並盡快公布購買揩定膠袋的安排。
環保署今日(4日)回應指,署方已經做了大量準備,除了宣傳教育,亦不斷提升回收配套,並與各方持份者緊密溝通、做好準備,又強調在6個月適應期內亂拋垃圾仍會執法和罰款。
逐步拓展回收點、廚餘回收服務
環保署表示,膠袋徵費是分階段宣傳,本月稍後就會開始宣傳購買指定膠袋和標籤的安排,整個垃圾收費的宣傳會持續至今年年底。
至於回收點亦不停擴展,現時已有超過170個公共收集點,以及超過130個每周定時定點以街站形式運作的「回收流動點」,另將會逐步在50個公共屋邨設立小型「回收便利點」。環保署表示,剛剛完成標書評審工作,稍後將批出服務合約,為公共屋邨以及附近居民提供更方便的途徑進行乾淨回收,配合4月1日實施的垃圾收費。
都市固體廢物棄置量當中三成都是廚餘,環保署已擴大廚餘回收服務,將與房屋署和房協合作,今年內拓展至所有公共屋邨。
私樓必須垃圾分類 冀年底前實施
環境及生態局早前已經宣布,今年內會向立法會提交兩條條例草案,其中一條規定私人樓宇的物業管理或業主組織必須分類收集常見回收物,並交予下游回收商處理,該條例預計今年年底前實施。至於生產者責任計劃料由2025年開始,逐步將塑膠飲品容器、紙包飲品盒、電動車電池、汽車輪胎和鉛酸電池納入在內。
對於物業管理公司前線人員需要工作指引,環保署表示,與業界制訂了8份適用於不同行業的工作指引,為了增進前線人員的認識,署方正與物監局合作舉辦講座,並已開始安排與區議員會面,介紹垃圾收費的實施詳情,以及就地區宣傳工作諮詢他們的意見。
環保署強調,6個月適應期是讓市民習慣使用指定膠袋,而亂拋垃圾嚴重影響公共衞生,政府絕止不容忍,在適應期內仍會採取執法行動,包括定額罰款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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