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費|參考台北推二次袋 惟商戶非強制出售 環團質疑難減廢

撰文:陳葆琳
出版:更新:

垃圾徵費醞釀多年,明年4月終於實施,政府擬仿效台北做法,建議零售商於收銀處同時售賣單個垃圾袋作為「二次袋」,市民可當作購物袋使用之後,亦可作為垃圾袋使用,以收「一袋兩用」之效。

不過,環保署指暫不會強制要求所有獲授權零售商,全面出售指定袋來替代現時出售的塑膠購物袋,意味「一袋兩用」的選擇權會交予市民。有環保團體就質疑,不強制零售商售賣「二次袋」,他們未必會為售賣單個指定垃圾袋,難以推動減塑。

+1

台北推動初期未強售二次袋 承認成效有限

2013年,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推出「二次袋」。在政策推行初期,超級市場及便利商店當年仍可自願出售「二次袋」。當時連鎖超市售賣的購物用塑膠袋分兩種,第一種為小型袋,賣1元台幣,第二種為大型袋,賣2元台幣。

至於台北環保局推出的零售「二次袋」,3公升袋賣1元,14公升袋賣5元,與垃圾袋單價相若。商戶販售「二次袋」所得利潤很低,每賣出一個「二次袋」只能收取0.05%手續費。

台北環保局其後承認,由於超市內購物用塑膠袋與「二次袋」銷售利潤差異大,加上法例未有強制規定售賣「二次袋」,導致推廣「二次袋」成效有限。

2018年,台北市政府調整相關政策,規定當地超市及連鎖便利店,必須售賣單個垃圾袋作為環保「二次袋」,購物用塑膠袋一律禁售。當時環境局考慮到市民或對於指定垃圾袋的印象欠佳,故此為「二次袋」推出全新設計。

台北市環保局考慮到市民對於指定垃圾袋的印象欠佳,全新設計的白底藍字「二次袋」,希望能改變民眾印象。(台北市環保局相片)

香港情況是怎樣呢?2021年,全港棄置塑膠購物袋達45.6億個,相當於人均一年丟棄628個,政府去年底本港優化塑膠購物袋收費計劃,膠袋徵費提高至1元。環保署亦曾有意仿傚台北推出「二次袋」政策,不過一直未有公布會以強制,還是自願方式推行。

環保署回覆查詢時指,參考台北的經驗,以及考慮到市民需要時間適應以指定袋替代一般塑膠購物袋,署方在實施垃圾收費後,不會強制要求所有獲授權零售商,全面出售指定袋來替代現時出售的塑膠購物袋。署方特別提及,台北為採取了「漸進方式」逐步推行「一袋兩用」。

環保署表示,零售商普遍對推行「一袋兩用」反應正面,但建議讓市民自由選擇普通塑膠購物袋或指定袋。屆時市民於購物時,可繼續選擇使用自備的購物袋、以最少1元購買由商戶提供的塑膠購物袋,或以法定售價購買特定容量的指定袋,如15公升盛載貨品。

本港指定垃圾袋收費為每公升$0.11,共有9種容量,介乎3公升至100公升。(政府垃圾收費專屬網站)

政府亦會鼓勵零售商提醒員工於收銀處向市民詢問是否需要購買指定袋盛載貨品。署方稱,根據垃圾收費的法例,塑膠購物袋收費計劃的相關法例並不適用於指定袋,推行「一袋兩用」不會與現行的優化計劃有所衝突。

綠領行動高級公共事務主任蕭穎妍指,台北當年強制實施「一袋兩用」之後,塑膠購物袋大減,贊成強制零售商售賣單個「二次袋」,否則商戶可能只會售賣指定垃圾袋。市民為了方便,購物時買一個袋,棄置垃圾時用另一個袋:「如果係有心減少膠袋量,你要做得徹底啲。」

政府擬於執法初期,先警告及勸籲不守法市民,並免費派發指定袋,待市民習慣後再漸進式引入收費要求。(資料圖片)
最好就係可以強制去做,唔強制去做根本冇辦法去推到『一袋兩用』。
綠領行動公共事務主任蕭穎妍

蕭穎妍表示,未來垃圾徵費實施之後,當收銀處共有兩款袋供市民選擇,市民則會衡量哪一款購物袋較為划算,「如果你唔再額外交膠袋稅嘅話,你未來膠袋徵費就會好似冇發生過,就會化為烏有。」

由於塑膠購物袋無論何等容量都只售1元,指定垃圾袋則未必是優先考慮。她認為,實行「一袋兩用」的同時,指定垃圾袋的價錢應該額外加價1元:「如果我買一個1.1元10公升嘅膠袋(指定購物袋)嘅話,你就唔係畀1.1元,你係畀2.1元,咁先至係公平,因為我哋嘅目的唔係想鼓勵你攞多啲膠袋,我哋唔係想你計下到底拎邊個袋抵啲。」

立法會批發及零售界議員邵家輝。(夏家朗攝)

立法會批發及零售界議員邵家輝則指,消費者有自由選擇是否選用指定垃圾袋沒有壞處,商戶亦不太在意1元的膠袋稅。但如果政府強制商戶售賣「二次袋」,考慮到客戶的感受,他們沒有自備購物袋,就只能使用指定垃圾袋會很「肉酸」。他說,從市民角度而言,順路回家自然可以接受使用垃圾袋,反正可以重用,但攜購物袋外出只會被人笑,認為應給予市民選擇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