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下周開審 鄧炳強:法庭內外加強保安、出動爆炸品搜索犬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刊印煽動刊物」一案,下周一(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日(15日)表示,屆時入法庭人士需經過X光和搜查,警方亦會在法院加強巡邏,並派出爆炸品搜索犬。
他解釋,留意到以往有很多自稱旁聽師或送車師的人,會趁機騷擾檢控人員,甚至在法庭內大聲喧嘩,影響法庭程序,警方已經與司法機構協調,將會對進入法院的訪客,包括被告人、旁聽人士及律師等進行X光搜查,警方亦會在法院及附近一帶加強巡邏,同時派出爆炸品搜查犬。
鄧炳強警告,任何人如果企圖想騷擾審訊進行,或企圖恐嚇有份參與司法程序的人員,警方會立即採取果斷執法行動。
再提醒市民勿資助違反國安行為
至於警方國安處日前拘捕4人,涉嫌透過網上訂閱者眾籌平台,資助在逃的羅冠聰和許智峯,外界關注付款訂閱頻道觀看內容是否違法。鄧炳強強調,界線清楚絕不含糊,指如果明知某人干犯或涉嫌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仍捐錢給他繼續有關行為,就可能犯法。 鄧炳強提醒市民,資助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人繼續行為,可能要負上刑責,呼籲切勿以身試法。
重申國安法有域外法律 通緝犯如過街老鼠
他又指,警方國安處通緝多5名海外港人,他們分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強調通緝行動是基於證據和檢控政策,而得出的結論,希望英美等國家不要再包庇逃犯,及不要再干涉特區政府的依法行為。
他強調,有逃犯以為走到外國就不需接受法律責任,以為手持外國護照,國安處無可奈何。他強調《香港國安法》是有域外法律,無論他們在何處都是犯了國安法,都是一個通緝犯,不要以為這一刻有外國政府保護包庇,當他們失去利用價值,將會是一個棄卒,是過街老鼠,永遠不見得光。
為曾志健及唐英傑亮相國安法節目辯護:崇高做法
另外,正就反修例事件中干犯暴動罪,及首宗違反《香港國安法》案件服刑中的曾志健和唐英傑,先後在一個有關國安法的電視節目受訪表達悔意,鄧炳強指一些以前犯事的人真心悔改,在鏡頭前分享感受,並提醒年輕人不要墮入法網,是非常崇高的做法,指如果有人將他人的善意和崇高的分享,講成了不好的事,他認為是對他們真心悔改的一種侮辱。
至於前香港眾志副秘書長周庭聲稱被警方要求到深圳參觀,以換取保釋出外讀書,鄧炳強指,由於不排除日後會對她採取檢控行動,一些之前發生的細節將可能在法庭用作為證供,因此不方便公開透露太多,但批評周庭利用執法部門希望給年輕人的機會和善心,出賣自己誠信,應該感到羞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