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守則|維護憲制為「擺正背景」 楊何蓓茵:勿批政府免尷尬

撰文:文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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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公務員守則》諮詢稿,加入要求公務員「維護憲制秩序及國家安全」。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今日(14日)接受電台訪問時解釋,公務員有憲制責任,是為了「擺正咗個背景先」。

至於《守則》中新增「盡忠職守」的信念,提到公務員不可以公職身分批評政府政策,她說是防止「有個尷尬喺到」,避免私人言論影響到政府,又指若言論衝擊到憲制,會強烈建議同事不要說,後果嚴重。

公務員有憲制責任 守則列明是為了「擺正咗個背景先」

楊何蓓茵解釋更改《守則》是因為隨時間變遷,市民對公務員的期望提高,加上公務員在憲制基礎上有憲制責任,認為需要在如此重要的《守則》列明其維護憲制秩序等的責任,形容要「擺正咗個背景先」。

公務員基本信念由以往6項增加至12項,當中包括「維護憲制秩序及國家安全」、「以民為本」、「熱心公共服務」、「盡忠職守」、「廉潔守正」、「政治中立」、「專業精神」、「團隊精神」、「效益為本」、「績效問責」以及「保密原則」。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發布更新版《公務員守則》。(林靄怡攝)

楊何蓓茵指,雖然以往市民對公務員的批評有部分成立,但在基本信念中加入「熱心公共服務」並非代表現時公務員表現有大問題,而是因為國際環境、科技變化急速,公務員更應本著求變、革新的理念工作。

「不要讓一些私人發表的言論影響到政府」

「盡忠職守」中提到公務員不可以公職身分批評任何政府政策,或支持其他人的反對意見,包括在網上、社交媒體或以其他方式。楊何蓓茵表示,公務員宣誓時已列出相關要求,認為這是公務員應該遵循的原則,「相信任何機構僱員以員工身份批評也是不容許的,目的是不要讓一些私人發表的言論影響到政府」。

提相違背意見「有尷尬喺到」 衝擊憲制強烈建議不要講

這是否意味公務員不可質疑政府政策?楊何蓓茵重申,公務員發表意見時不多不少都有政府影子,職級愈高的公務員,愈容易被人把個人身份聯繫到政府意見上,認為公務員提出建設性、理性和溫和意見是無問題,但愈高職級的公務員愈要警剔,表達時要避免令人誤以為是官方意見。她舉例指,來自教育部門的公務員應避免批評政府正推動的教育政策,或提出與現行政策相違背的意見,否則會「有個尷尬喺到」,又指「衝擊到憲制的話會強烈建議同事不要講,後果是嚴重的」。

曾研究刪除《守則》中「政治中立」字眼,最終決定保留,楊何蓓茵解釋以往「政治中立」被曲解為「不用支持施政」,所以政府曾考慮刪除該字眼,不過留意到社會上有不同意見,最終決定保留並加入詳細解釋,強調「政治中立」的前題是效忠特首及政府。

加入「續效問責」因有行政責任 失責會要求提早退休

被問到「續效問責」是否等同「續效指標」(KPI),則意味每位公務員都有個人的KPI?楊何蓓茵表示,公務員無政治責任,但有行政責任,要對其運用資源等負責,如公務員失責,當局會按機制著令公務員提早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