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改組|內會通過11月1日恢復二讀 議員暫無意用特權法調查

撰文:李宇婷
出版:更新:

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今日(13日)復會,原封不動通過《2023香港中文大學(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並定於11月1日提交立法會大會恢復二讀和三讀,以完成修例程序。據悉,議員現階段無意動用「尚方寶劍」即引用特權法調查中大管治問題。

《2023香港中文大學(修訂)條例草案》為三名中大校董議員張宇人、鄧家彪和劉國勳提出的私人草案,建議修改中大校董會組成方式,增加校外校董比例,及提高聘任校長門檻等。

法案委員會主席梁美芬今日在內會上指,委員會曾與中文大學和政府當局舉行三次會議,並邀請公眾就條例草案提交意見書,在限期前合共收到86份意見書,其中指校外校董大幅增加影響院校自主,由中大校監委任的校董會成員人數亦應由9名減至6名,不過委員認為為實現良好管治,校董會的校外成員數目應多於校內成員,若草案獲通過,由中大校監委任的成員人數仍少於其他教資會資助的大學,情況未如理想,中大作為一所教資會資助大學,在維護學術自主和校院自主的同時,必須就運作向公眾交代。

至於中大校長的聘任,草案建議需獲不少於四分之三校董投票通過聘任,梁美芬指有意見書對於如此高的門檻表示關注,認為中大將難以招聘合適的校長,不過委員認為校長是中大最高權力人物,需要廣為校董會和公眾認可,又以香港科技大學為例,指科大校長的聘任也有類近條文,故認為條例草案所擬議的恰當。

+1

草案建議增校外校董及提高校長聘任門檻

草案建議中大校董會規模及組成會改變,校董會人數由55人減至34人,即校董會成員削逾三分一,並由原本校內、校外成員各佔約一半,改為校外佔逾三分之二的 23人、校內成員 11人,比例約為2:1。校外成員 23 席中,校友評議會校董由原有三席減至一席;連同新規定由行政長官委任的主席、副主席和司庫,行政長官委任的成員由六人增加到九人,議員校董維持三名。校董會選任校董由六人減至四人,新增其中一人必須為中大畢業生要求。

草案同時修訂委任校長及常務副校長的門檻,提高至須經校董會四分之三成員支持方可聘任。

而有關的草案一度引發爭議,更曾有逾千名校友參與網上聯署,反對3名議員的校董方案,聯署人士包括嶺大校長鄭國漢、大灣區航空行政總裁許漢忠,不過二人後來「轉軚」去信立法會中大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主席梁美芬,分別稱對中大改組「有新的看法,沒有掌握足夠的事實及證據,不宜表態」,以及「聯署近乎騎劫強姦⺠意」。

中文大學校長段崇智缺席立法會草案委員會,一度令議員欲引用特權法調查中大(資料圖片/林靄怡攝)

議員曾醞釀用特權法查中大

立法會審議中大改組條例草案的法案委員會曾舉行三次會議,但中大校長段崇智均缺席。在最後一次、即第三次的法案委員會會議前,有法案委員會成員更「事先張揚」對段崇智未有出席會議感不滿,部分委員正研究動用「尚方寶劍」特權法調查中大的管治問題,試圖迫使段出席法案委員會,就中大的管治問題接受議員質詢,但段崇智以健康理由請病假,最終未有出席任何一次的法案委員會會議。

不過,據了解議員現階段已無意再引用權力及特權法調查中大管治問題,認為改革草案有望短期內獲通過,應有助改善中大管治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