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改組|張宇人晤校董會「推介」改革草案 校董:討論充滿火花

撰文:黎詠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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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中大校政的《2023年香港中文大學(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本周五(21日)舉行首次會議。作為草案推手之一的行會成員兼自由黨立法會議員張宇人,今早(17日)與中大校董會會面交流,據悉會面歷時約三個半小時。有與會中大校董會成員形容交流充滿火花,有人憂慮院校自主會因草案而遭削弱。與會者期望中大校方可盡快安排正式校董會討論草案。

有中大校董向《香港01》表示,差不多全體校董均有參。該校董指,校政改革是大家早已認同的方向,但按張宇人等提出的私人草案建議,校董會成員人數日後銳減近三成,但特首委任的校董人數卻增加、議員校董人數不變,憂慮開啟削弱院校自主的危險先例。

該校董又稱,期望校方盡早安排一個有中大校方及法律顧問、校董會成員、及議員參與的正式會議,就私人草案展開討論。該校董又指議員承諾草案內容可作修訂。至於今日舉行的交流會及何時舉行正式校董會,中大發言人回應《香港01》查詢時只表示,不作評論。

作為草案另一位推手的民建聯議員兼中大校董劉國勳則表示,今天的會面是以網上形式進行的簡介會,大家交流意見。而張宇人則暫時未有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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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次中大改革草案由議員以私草案形式提出,獲特首李家超同意提交立法會。草案三名推手分別是張宇人與工聯會鄧家彪及民建聯劉國勳,他們三人同時也是中大校董會成員。草案6月28日提交立法會首讀,正式展開立法程序,立法會內會同意成立草案委員會跟進。張宇人當日稱,曾與李家超商討中大事宜,二人有共識認為中大條例修訂拖延得太久,但由於李家超以任期內需要處理多項法案,包括《基本法》23條立法,未能優先處理中大的改革問題,故由議員提出私人條例草案。

私人草案建議特首委任的校董數目增加

私人草案建議修改中大校董會組成方式及提高聘任校長門檻等,其中校董會規模及組成會改變,校董會人數由55人減至34人,即校董會成員削逾三分一,並由原本校內、校外成員各佔約一半,改為校外佔逾三分之二的 23人、校內成員 11人,比例約為2:1。校外成員 23 席中,校友評議會校董由原有三席減至一席;連同新規定由行政長官委任的主席、副主席和司庫,行政長官委任的成員由六人增加到九人,議員校董維持三名。校董會選任校董由六人減至四人,新增其中一人必須為中大畢業生要求。

法案同時修訂委任校長及常務副校長的門檻,提高至須經校董會四分之三成員支持方可聘任。

有中大校董會成員曾去信查逸超,不滿張宇人「目中無人」。(資料圖片/廖雁雄攝)

憂削院校自主 有校董發公開信批張宇人「目中無人」

草案的建議令部分中大校董憂慮會削弱中大作為專上院校的自主性,而張宇人更以草案涉中大為由,要求中大校方支付因草案所衍生的支出,指紙本草案共57頁,每頁花費6,552元,加上草案須刊憲兩星期和登報兩次,總開支為75萬元。張此舉促使部分中大校董去信中大校董會主席查逸超、中大校長段崇智,批評議員校董漠視全體校董會成員過去通過的改組報告書,而向立法會呈交草案,更促請修訂草案內容。公開信更批評張宇人「目中無人」,將謾罵文化帶入校董會。

中大專責小組曾建議考慮精簡議員校董人數

中大校方亦曾成立專責小組檢討校董會規模,中大校董會去年4月中召開特別會議,審閱並認同專責小組報告。報告建議將現時54名校董會成員,縮減一半至25至34人;校內及校外校董成員比例應介乎1:1.64 至1:2.13之間;校長和常務副校長的任命適宜由校董會三分之二至75%成員多數通過;及建議考慮目前3名立法會議員校董人數,是否有精簡空間。

中大校董會副主席兼專責小組主席陳德霖當時稱,縮減校董會規模後,部份界別的校董成員無可避免要減人數,當中校內校董減幅較校外為多,如校內職員及學生,因為校董會是中大的管治機構,需有適當制衡。他又稱表示,過往多年曾出現過不同改組方案,人數都不同,但小組討論後認為可能有一個數字係必定最好,但原則是現時50多人的校董會,開會欠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