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會選舉|兩周提名期今展開 直選參選人「參戰」須先過三關

撰文:文維廣
出版:更新:

區議會一般選舉提名期今日(17日)展開,至本月30日結束,為期兩周。新一屆區議會共470個議席,當中委任議席有179席、由鄉委會主席出任的當然議員則有27席,餘下經由選舉產生的議席則有264席。不過,地區直選因重劃為44個地方選區,只選出88名直選區議員,18個地區委員會界別則選出176名議員。

各大政黨包括民主黨均已宣布擬派人參選,在新安排下,地區直選參選人必須連過三關,方能有望正式投入選戰,民主黨便曾公開指其中一關、要接觸手握提名權的「三會」成員有難度。《香港01》講解參選人所要經歷的三個考驗。

+1

按規定,要參選區議會選舉,不論地方選區選舉和地區委員會界別選舉,必須為年滿21歲的地方選區已登記選民。他們亦必須在緊接提名前的3年內通常在香港居住。

第一關:直選選民提名人數要求倍增

除了要滿足上述最基本條件外,新安排下,今次有意參與區議會地方選區選舉的人士的提名門檻大大提高。參選人須獲得有關區議會地方選區至少50名但不多100名的已登記選民簽署同意提名。以2019年區議會選舉為例,參選人只需獲有關選區的10名已登記選民簽署提名即可,而每名選民只可提名一候參選人。

第二關:直選須獲地區「三會」各至少3個提名

除要地區選民支持外,參選人也須獲得有關地方行政區的地區委員會,即分區委員會、地區撲滅罪行委員會和地區防火委員會的支持,須獲「三會」各至少3名、但不多於6名的選民簽署同意提名;而每名地區委員會界別選民,可提名不多於有關地方行政區在有關選舉中所須選出的地區委員會界別議員數目的候選人。

不過,地區委員會界別的候選人,則毋須是地區委員會委員,即容許非「三會」成員、又有志服務社會的其他人士出戰地區委員會界別。而地區委員會界別的提名要求則為取得三會和最少3名,但不多於6名委員,以地委會界別選民身份提名

+13

新選制下,十八區的地區選區重劃為44個地區直選選區,每名區議會地方選區選民可在其所在區議會地方選區提名一名候選人。至於若其同時為某地區委員會界別的選民,則他可在其地區委員會界別選民的身分,在有關地方行政區的每個區議會地方選區提名一名候選人。

而各區的地區委員會界別議席數量則視乎選區範圍而定,由4席至16席不等。

以中西區為例,劃分為中區和西區兩個選舉,各有2個地方直選議席。而中西區同時有8個地委會界別議席。當區地委員界別選民,除可於其區議會地區界別所屬地方行政區的每個區議會地方選區提名各一名候選人外,又可以在其本身所屬的區議會地方選區提名一名候選人,即中西區「三會」成員直選方面已有三次提名機會。而地委會界別議席則最多可提名8名候選人。由此可見,地區「三會」成員無論及提名程序以至日後區議會組成均有舉足輕重作用。

由於全港18區劃分成44個直選選區,每區再細分的選區由一個至四個不等,選區範圍擴大,選民人數由過去可能只是數千至萬多人的小選區,變成選民可能多達十萬人。例如灣仔區,新制下只有一個選區,及有4個地委會界別議席,有別於2019年分成十三個選舉;沙田則由上屆41個選區,改劃成四個大地方選區,和有16個地委會界別議席。

獲提名人士必須在提名期內,親自將填妥的提名表格和3000元的選舉按金送交予有關界別或選區的選舉主任。

第三關:再經資審會審查確認

另外,新制度下又設有區議員資格審查委員會,由政務司司長領導,負責決定某參選人是否就某界別或選區獲有效提名時,可要求該參選人提供區議會資審會認為適當的任何其他關於提名是否有效的資料,以令區議會資審會信納該參選人有資格獲提名為有關界別或選區的候選人。

公眾人士可於提名期開始後,在通常辦公時間內到有關選舉主任的辦事處,查閱相關區議會地方選區選舉或地區委員會界別選舉的提名表格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