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搶人才|放寬大學生考公務員條件 接受取錄時必須成永久居民
政府今日(1日)宣布放寬大學生投考公務員要求,容許大學生在畢業前一年、 即一般四年制學士課程的大學三年生可投考公務員,究竟當中有何特定要求?你又是否合資格「提早」申請「鐵飯碗」?而律政司亦已搶閘向大學三年級法律系學生招手。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今日指,即日開始,所有政府職位若入職要求為學士學位或更高學歷,以四年制學士學位課程而言,在新學年升讀大學三年級或正在就讀大學三年級的學生,均可申請,毋須等至大學畢業。
▼公務員新入職資格▼
1.不論是學士課程、碩士生、博士生、五年學制或三年學制學生,可以在畢業前一年投考公務員。
2.申請者必須在指定時間內完成課程畢業,取得要求學歷。
3.申請人若獲取錄,政府會發出有條件取錄通知,申請人畢業後即可加入政府工作。
4.由於《基本法》規定公務員必須為永久居民,故申請人必須在接受政府的取錄通知時,已成為香港永久居民。
調整公務員招聘考試安排
公務員事務局會因應上述措施調整相關公務員招聘考試安排。暫定今年10月(香港試場)和12月(香港以外的試場)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及12月(香港及香港以外的試場)舉行的政務主任、二級行政主任、二級助理勞工事務主任、二級助理貿易主任、二級管理參議主任及二級運輸主任的聯合招聘考試(聯合招聘考試),將開放予持有學士學位和正就讀學士學位課程最後一年(即二○二三至二四學年畢業)的學生,及二○二四至二五學年畢業的大學生申請。
下一輪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暫定於今年8月(香港試場)和9月(香港以外試場)接受申請,至於聯合招聘考試(香港及香港以外試場)則暫定於9月接受申請。
律政司「搶閘」招見習律政人員
根據公務員事務局政府職位空缺流動應用程式,律政司已率先進行見習律政人員(2025年入職)的招募,訂明申請人要符合以下條件:
1.香港永久性居民
2.為專上院校法學士學位課程的三年級學生,並將於2025年取得法學專業證書
3.在香港中學文憑試或中學會考的英國語文科及中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或以上成績,或有同等學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