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七點逐一反駁美國人權報告 斥污衊抹黑 促停干涉香港事務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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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務院今(21日)公布2022年度人權報告,港府對報告中有關香港的七點內容,逐一反駁及澄清,包括香港選舉制度、《香港國安法》、司法公正/法治精神、監獄及勞教中心的情況、集會自由、組織和參加工會的權利、處理免遣返聲請。

港府批評美國國務院大放厥詞和污衊抹黑,並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敦促美國立即停止以人權為藉口,干涉純屬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美國一再通過所謂年度報告,作出顯然屬政治凌駕法律的卑劣技倆,肆意將人權問題政治化,詆毀香港人權和法治等情況。」

2023年3月21日,港府批評美國國務院公布的2022年度人權報告大放厥詞和污衊抹黑。(資料圖片/羅君豪攝)

批評美國有人用卑劣技倆 將政治凌駕法律

政府發言人表示,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份,是根據「一國兩制」的原則設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又指「一國兩制』的實施以《憲法》和《基本法》為法律依據,為基本權利及自由提供憲制上的保證,包括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權利保證,更在法治和獨立司法權之下得以鞏固。

發言人強調,政府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維護《香港國安法》的權威,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和義務;同時維護香港市民受到法律保障的權利和自由,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

發言人批評美國一再通過所謂年度報告,作出顯然屬政治凌駕法律的卑劣技倆,肆意將人權問題政治化,詆毀香港人權和法治等情況,試圖破壞香港繁榮穩定,只會自暴其短,理屈詞窮,以失敗告終。」發言人並再次強烈敦促美國,立即停止以人權為藉口,干涉純屬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

政府譴責美國國務院報告中針對經完善的香港選舉制度。(資料圖片/林靄怡攝)

指「愛國者治港」乃天經地義

政府發言人譴責美國所謂報告中針對經完善的香港選舉制度,以及2022行政長官選舉的失實內容,強調經完善的選舉制度,為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提供了法律保障。

發言人指,對國家效忠是從政者必須遵守的基本政治倫理,亦是各地必然堅守的原則和標準,因此「愛國者治港」乃天經地義。任何背景人士,只要符合愛國者的要求和具體標準,都可以依法參加選舉,並在成功獲選後進入特區管治架構,為香港市民服務。

發言人表示,選舉委員會由1,500名來自香港社會不同界別、不同階層的人士組成,突破了某個界別、某個地區、某個團體的利益局限性。經完善的選舉制度擴大了香港社會均衡有序的政治參與,並令政治體制更具廣泛代表性。

發言人續指,經調整的選舉委員會具有廣泛代表性,而且其組成最能體現均衡有序的政治參與。與此同時,設立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能確保候選人符合愛國者要求,形成了一套符合香港實際情況,具有香港特色的新的民主選舉制度。

發言人並指,《基本法》明確保障香港居民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全國人大在2021年3月作出的決定,並沒有改變按照《基本法》第45條及第68條,實現普選的終極目標;透過確切落實「愛國者治港」和保障社會的整體利益,完善選舉制度有利促進香港民主的穩定發展。

政府批評美國國務院報告中,有關《香港國安法》的內容毫無理據。(資料圖片/歐嘉樂攝)

斥針對《香港國安法》 批評不符事實

發言人又批評美國所謂報告中有關《香港國安法》的內容毫無理據,亦與事實全然不符,特區政府直斥純屬信口雌黃和政治抹黑。發言人指,《香港國安法》第4條明確規定,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護香港居民根據《基本法》及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享有的權利和自由。任何根據《香港國安法》所採取的措施或執法行動均需符合上述方針。

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香港居民繼續享有各項權利和自由,包括發表自由、集會自由、結社自由、遷徙自由、學術自由,以及享受文化方面的權利等;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就《香港國安法》所作出的解釋,並沒有向行政長官授予額外的權力,只是澄清了《香港國安法》第47條可適用於處理有關海外律師的爭議,「這證明書制度不單有堅實法律基礎,亦合情合理。」

發言人強烈反對美國所謂報告中,就特區政府的執法行動所作出的毫無理據且失實內容,強調執法部門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以及就有關人士或單位的行為,而採取執法行動,與其政治立場、背景或職業無關。

發言人並指,就保釋安排方面,維護國家安全,以及防範和制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極為重要,「這解釋了為何《香港國安法》對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引入更嚴格的可准保釋的條件。」

《香港國安法》第5條除規定應當堅持法治原則外,亦規定無罪推定原則、一事不再審原則,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依法享有辯護權和其他訴訟權利。此外,在指定情況下由3名法官組成審判庭,而非陪審團的情況下進行審理,是保障而非損害被告人公平審訊的權利,法官亦會頒布其裁決的理由,以確保司法公開的原則。

政府強調香港是法治社會,一直秉持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原則。(資料圖片/羅國輝攝)

政府發言人表示,就美國所謂報告中對香港獨立審判權的抹黑,強調香港是法治社會,一直秉持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原則,本港司法制度深得國際社會推崇。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任何干涉,而所有面對刑事指控的人都享有接受公平審訊的權利。

在《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的保障下,所有面對刑事指控的人都有權並會接受司法機關的公平審訊。法院嚴格按照證據和所有適用法律判案。案件不會因涉案者的職業、政治理念或背景而在處理上有所不同。

太平紳士定期巡視監獄及勞教中心

政府發言人又指,就美國所謂報告中有關監獄及勞教中心情況的不實內容,強調懲教署致力為在囚人士提供穩妥、安全、人道、合適和健康的羈管環境。獨立訪客(即太平紳士)定期巡視的安排確保在囚人士的權利獲得保障,太平紳士獲賦予每月巡視監獄1次或2次的法定職責。

發言人指,在囚人士可向巡獄太平紳士或循其他途徑作出申訴,包括懲教署投訴調查組、申訴專員公署等。所有在囚人士作出的投訴都會獲公平、公開和公正的處理。

政府強調懲教署致力為在囚人士提供穩妥、安全、人道、合適和健康的羈管環境。(資料圖片/歐嘉樂攝)

集會自由非絕對或不受限制

政府發言人指,對於美國所謂報告指特區政府以公共衞生為由,禁止公眾集會的妄語,強調香港的集會和遊行自由,受到《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的充分保障,惟並非絕對或不受限制。

發言人續指,為了應對新冠疫情,特區政府與許多海外司法管轄區的做法相似,曾限制公共場所的聚會,以減低在社區傳播的風險,及對公眾的生命和健康構成的嚴重威脅;並強調有關限制,「沒有考慮任何政治因素」。因應疫情發展,已在去年年底撤銷。

指香港居民享組織和參加工會權利

政府發言人指,就美國所謂報告中有關本港結社自由的失實內容,強調香港居民享有組織和參加工會的權利和自由,並獲《基本法》第27條及本地法例(包括《職工會條例》)的明確保障;又指2019年至2022年已登記職工會數目的顯著增幅,足以清楚證明香港的職工會權利絲毫無損,亦從不受動搖。「在香港行使的結社自由和權利,亦從沒受損。」

發言人指,特區政府一直致力維護和保障在港結社的自由和權利。「我們必須清楚區分,受法例保障的合法職工會活動和與行使職工會權利無關的非法行為。香港執法機關必須對任何非法行為作出適當行動,而這些跟進行動不應被錯誤理解為冒犯職工會權利。」

政府表示一貫採取堅定政策,不會給予任何人庇護,亦不會決定或確認任何人為難民。(資料圖片 / 吳煒豪攝)

處理免遣返聲請

政府發言人又指,一貫採取堅定政策,不會給予任何人庇護,亦不會決定或確認任何人為難民,指已實施的「統一審核機制」,會一次過以所有適用的理由,審核免遣返聲請,並強調程序符合法律要求的高度公平標準,並與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轄區相比更為完善,每位聲請人亦會獲得公費法律支援。

發言人補充,《2021年入境(修訂)條例》於2021年8月1日生效,已進一步改善免遣返聲請的安排,包括提高入境事務處的審核效率和防止拖延手段。

發言人指,免遣返聲請人沒有合法身份在香港逗留,無論他們的免遣返聲請的結果如何,聲請人均不得在香港合法逗留,也沒有權利在香港工作。當有必要根據相關法例、法庭訂立的法律原則,及現行的羈留政策羈留免遣返聲請人時,他們會獲提供足夠的設施,並且會為他們的舒適作出合理安排。政府亦會向他們提供人道援助,以維持他們在香港的生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