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藥」仍難在港註冊 工聯會倡放寬要求 以加強對病人支援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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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聯會指現時國產藥物要在港註冊仍然困難,導致病人「有藥無得用」,促請政府放寬藥物註冊要求,把證明書的數量要求由兩個減至一個,以加強對病人的支援。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批評,本港已將內地、韓國、新加坡及巴西納入本港新藥註冊的指名參考國家名單,但若要獲批在港使用,仍須在美國、英國等32個國家或地區內,取得藥劑製品證明書,相關規定未能「拆牆鬆綁」。他指新加坡、韓國等科研技術較部份歐盟國家更好,質疑港府相關做法不合理。工聯會建議建議將證明書的數量要求由2個減至1個。
另一名立法會議員陳穎欣建議香港與藥廠合作,在港專門生產國內創新藥物,培養藥品監測人才,長遠自行審查藥物臨床數據,減少依賴外國。
出席記者會的病人組織代表陳偉傑指,現時癌症病人的治療選擇有限,只能透過「指定病人」購入其他藥物治療,惟價錢昂貴,形容安排剝奪本地病人選擇權和生存權。
香港精準腫瘤學會會長區兆基表示,以「指定病人」方法購藥,醫生角色變相成「水貨客」,若藥物出問題,難以追究藥廠。而當病人病情出現變化,藥物不再適用時,在「指定病人」計劃下,病人不能把藥物轉售,或蒙受金錢損失。他建議政府建立臨時藥物註冊制度,容許具療效,且已在美國FDA、歐盟EMA或中國NMPA註冊的藥物,在港可以一個月內臨時使用,讓病人更快能使用新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