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觀察】保障病人權益 勿再阻撓醫委會改革
近日,立法會就政府推出的《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下稱《草案》)展開討論,方案的三大重點分別為:增加醫委會業外委員、有限度註冊醫生年期延長至不多於3年、改革醫務委員會的投訴調查和紀律研訊機制。近年公立醫院不時出現人手不足和醫療失誤事故,受害者向醫委會投訴,卻遲遲未獲處理。是次政府推出的《草案》,正正是針對過往的積弊。然而,《草案》亦招來不少業界人士反對。
委員會需平衡各方利益 政府方案無損委員會專業
《草案》的爭議之一,在於醫委會委員的直選醫生代表比例。與去年的方案相比,新的方案仍然維持增加醫委會委員人數至32人,但政府把原先直接新增的3名病人組織代表,改為經由病人組織選舉產生代表,消委會代表則改為由該會自行委派,以上4名代表均不會由政府委任。
2016年和2017年方案的共通點,是醫生代表在醫委會的總數維持在14個。不過,由於醫委會增加了4名業外委員,所以醫生代表比例將下降至不足一半,因而失去了醫委會的否決權。政府則表示,由醫學專科學院提名的兩個席位沒有被取消,故在新方案中,經選舉產生的醫生委員仍可佔醫委會總人數的一半。
可是,醫生組織反駁指,經醫學專科學院提名的兩個席位只是由間選產生,其代表性難與直選相提並論。因此,醫生代表歐耀佳在今年3月提議,把衞生署和醫管局提名的議席各減一個,空出的議席撥入直選醫生代表的類別,令醫生直選代表維持在醫委會總人數的一半。
惟是次改革的目標,是平衡各團體之間的利益,根據歐耀佳醫生的方案,醫學會、註冊醫生、醫專的委員加起來將過半數,也就是醫生團體仍在委員會佔多數,與改革前相差無幾。
延長有限度註冊醫生年期 本地醫生為何懼之
多年來,香港公立醫院的醫生人手也非常短缺,有關引入海外醫生以解決人才荒的聲音一直響不絕耳,而隨着人口老化的問題趨嚴重,有關的訴求將有可能更加強烈。對衞生署和醫管局來說,有多些醫生選擇並非是一件壞事,但醫生組織代表普遍擔心政府將以改善醫療質素之名,行反對引入內地醫生之實。
是次《草案》的另一爭議點在於將有限度註冊醫生的註冊年期由一年改成三年,有指這是為引入內地醫生開路云云,影響醫療質素。然而,這說法未免牽強,因為是次方案並沒有改變《醫生註冊條例》的審批條件,改變的只是註冊年期。更何況,醫委會擁有最終審批權,醫委會在改組後醫生的人數仍佔一半,理應可以做好把關工作。
再說,若然政府有意大量引入內地醫生,過去醫管局為解決人手不足而招聘的有限度註冊醫生,應以內地醫生佔多。惟觀乎2012年至2016年的數字,在29名醫管局引入的有限度註冊醫生中,只有一名醫生持有中國醫學學士,惟他同時也持有加拿大專科學歷,並為加拿大執業醫生。至於其他經有限度註冊醫生來港的內地醫生,一般都是由中大、港大醫學院聘請,主要負責研究、臨床實驗,並非前線醫療人員。
增設研訊小組 處理積壓案件
第三個爭議就是醫務委員會的投訴調查和紀律研訊機制。過去,醫委會在處理有關醫療投訴時費時失事,據立法會文件的資料顯示,去年醫委會積壓的案件總數達930宗,若案件涉及徵詢專家的必要性,那醫委會保守估計要用58個月去處理,加上處理投訴的透明度不足、醫生代表在醫委會佔大多數,所以惹來「醫醫相衞」的質疑。政府方案建議由研訊小組取代醫委會負責處理投訴和紀律研訊會議,審裁員大幅增加10倍,以加快審批程序。
平情而論,政府在修訂的方案中,已顧及醫生業界的意見,把由自己委任的議席減至不足四成,醫生業界代表仍佔醫委會總多的議席。甚至乎,他們只要拉攏多兩席的支持,便可以在決議時不會處於下風。但醫生組織代表仍以新方案民主成分不足為名諸多阻撓,難道他們追求的僅是自己業界利益的零風險,而非廣大市民的切身利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