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子漫畫再遭官方批評 陳國基:偏頗誤導失實

撰文:黎詠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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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再次批評「尊子漫畫」。政務司司長陳國基發文,批評《明報》今日(5日)刊登有關《香港國安法》解釋的尊子漫畫,對行政長官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作出偏頗、誤導並且失實的指控,特區政府深切遺憾。

陳國基在社交網站發文指,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憲法》及《香港國安法》,對《香港國安法》作出解釋,具堅實的法理基礎,釐清了香港可以根據《香港國安法》下的既有機制解決爭議,該機制與普通法涉及國安事宜的相關原則一致。

陳國基:把釋法說成讓行政長官「為所欲為」是徹底錯誤

他指,漫畫將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說成讓行政長官「為所欲為」是徹底錯誤、完全誤導。行政長官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必須依法行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由多位成員組成包括行政長官。

陳國基強調,《香港國安法》第十四條明確規定委員會的職責,當中不涉任何司法權力和職能。此外,根據《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七條,行政長官只會在法院審理案件中遇有涉及有關行為是否涉及國家安全,或者有關證據材料是否涉及國家秘密時,就該等問題發出證明書以作認定。證明書亦只在該等問題上對法院有約束力。行政長官並不能決定案件的判決結果,法院仍然擁有案件的終審權。

他重申,是次釋法堅持法治原則,無損法院獨立的司法權或公平審判權利等基本人權。

先後被警方、勞福局長批評

今次已非特區政府首次批評「尊子漫畫」。去年10月11日「尊子漫畫」畫了兩名穿上防暴裝的警員到學校處理求助個案,「陳校長」在籃球場向警員報稱有人講粗口、有同學遺失擦膠、在同學書包搜出雷射筆、有同學頂撞老師涉嫌恐嚇。警務處同日去信《明報》對漫畫表達強烈關注,認為漫畫損害警隊形象。作者尊子強調作品並非針對警察。

其後,「尊子漫畫」同月21日以《施政報告》吸納各地人才為題的漫畫,描繪鬧市中的一則招聘告示,由「人才辦」發出,招募世界級人才,列明「接受苛政管治者優先錄用」。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即晚撰文,批評漫畫以「苛政」作為「賣點」,荒謬且嚴重偏離事實,認為「這種自以為幽默的表述只會損害香港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