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釋法|張國鈞稱等中央安排 由人大解釋不清晰法律最健康
撰文:周皓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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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早前就壹傳媒黎智英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提請全國人大釋法,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今日(10日)在有線節目《有理有得傾》上表示,正等候有關方面安排,案件正進入審訊階段,不適宜評論太多,但強調釋法是「一國兩制」法律制度有機組成部分,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及《港區國安法》有解釋權,認為若果法律出現不準確理解、或不清晰的地方時,透過人大釋法這憲制機制解決問題,是對法制發展最健康的做法。
曾多次代表港府打官司的英國御用大律師彭力克早前指,若果人大常委會否決香港法院判決、否決黎智英所選的律師,將對香港司法獨立造成難以估算的破壞。張國鈞表示,人大常委會的釋法權是憲制秩序重要組成部分,當遇到一些無法解決、或者出現錯誤理解的情況,人大常委會需要作出釋法決定。
支聯會案不設陪審團 張:區院僅一官審理從無質疑
對於支聯會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不設陪審團,張國鈞稱法例賦權律政司司長發出證書指示案件不設陪審團,理由包括涉外因素、國家安全及陪審團安危等,強調這並非香港獨立的機制,不少普通法地區的「國安法」或涉敏感內容的案件也有類似機制。
他提到,國安法案件即使不設陪審團,亦有三位法官「三司會審」,確保被告人得到公平審訊,又指在區域法院或裁判法院審訊的刑事案件,一直由一位法官或裁判官負責審理,但從來無人質疑由一名法官審理不公平。
註冊律師數目穩步上升 無明顯流失
對於法律界人才外流問題,張國鈞指出,由1997年至今香港註冊律師數目穩步上升,沒有明顯流失,又稱律政司會繼續鞏固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地位。他將會統籌大灣區專責小組,已找來大律師、律師、研究大灣區法制接軌的學者及商界等擔任成員,料明年1月正式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