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上任後首次召開國安委會議

撰文:林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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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屆政府今日(3日)舉行首次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會議,特首辦發稿交代,但未提及其他會議內容,重申根據《港區國安法》,國安委職責包括分析及研判香港維護國安形勢,規劃相關工作,制定維國安政策,推進相關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建設,協調重點工作和重大行動。

國安委現時由特首李家超擔任主席,成員包括政務司司長陳國基、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警務處處長蕭澤頤及副處長(國家安全)劉賜蕙、入境事務處處長區嘉宏、海關關長何珮珊和特首辦主任葉文娟;秘書長則由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擔任。

政府在新聞稿提到,國安委負責香港維護國安事務,承擔主要責任,並接受中央政府監督和問責。中聯辦主任駱惠寧作為中央指派的國安顧問、列席國安委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