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接458宗消費券案件 187宗冒領、32宗套現 最多竟與大頭蝦有關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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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輪消費券8月7日起發放第二階段,而首階段已於4月發放。保安局回覆立法會時,表示截至四月,警方累計接獲458宗與消費券有關的案件,當中187宗涉及盜用受害人資料冒領消費券,32宗涉及套現消費券,其餘239宗為拒絕退還因申請人填錯資料而存入他人帳戶的案件。

保安局表示,警方如發現任何利用不法手段使用消費券,必定會採取果斷執法行動。局方強調詐騙是嚴重罪行,任何人干犯《盜竊罪條例》中的欺詐罪,最高可判處監禁14年;若被控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最高監禁年期也高達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