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國強身兼小學校長投票撐加薪 葉劉稱應避嫌 朱指代表業界發聲
本身是資助小學校長的教育界立法會議員朱國強,上周在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就有關理順公營小學校長薪酬的討論項目投下贊成票,被質疑涉及利益衝突。
《香港01》向朱國強查詢事前有否了解自己應否投票,朱國強說:「絕對可以!」又指事前問過秘書處,對方僅表示需要申報利益,沒有表示不能投票,強調自己作為業界代表,就業界議題投票合法合規。
教育事務委員會上周五(6日)討論有關理順公營小學校長薪酬的議題,包括上調公營小學校長的起薪及頂薪點,小學校長起薪點增加最多兩萬元,頂薪點提升至每月10萬元以上。朱國強在於首次發言前申報利益,及後表決時投下贊成票,最終議案以13票贊成、1票反對及2票棄權通過。
《議事規則》第84(1)條列明,在立法會或任何委員會或小組委員會會議上,議員不得就其有直接金錢利益的任何議題表決,除非該議員的利益屬香港全體或某部份市民同樣享有,又或議員所表決的事宜是政府政策。
葉劉引述秘書處指不應該投票
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表示,立法會議員作為公職人員,應該小心處理利益衝突,朱國強是小學校長,與校長薪酬調整有直接金錢利益,避席不投票在觀感上比較好。她舉例指,每逢立法會討論迪士尼撥款,因為她是迪士尼股東,她也會避席,又提到前年海洋公園向立法會財委會申請撥款,部份用作償還中國銀行貸款,兼任中銀顧問的陳振英和中銀董事廖長江均避席。
葉劉淑儀稱她事後問過秘書處,對方稱在這情況下不應該投票,與朱國強的說法不同,或需要徵詢立法會法律顧問意見。她又稱,作為業界代表,即使不投票也不代表無法為業界發聲,議員在申報利益後仍可以發言。
朱國強指做法合法合規 謝偉俊稱代表行業利益「無咁嚴」
朱國強回應指,他事前詢問過秘書處,對方僅表示需要申報利益,沒有表示要避席不投票。他認為自己作為業界代表,應就業界議題投票,做法合法合規,「如果係咁講,扣稅都唔可以投票啦,大家都有受惠。」他指出,目前全港公營小學校長約有400人,認為在有關議案投票符合《議員規則》中「與某部份市民同樣享有利益」的條件,不過下次遇到類似情況時,也會再考慮不同的做法。
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表示,按一般做法,議員處理涉及利益的議題時需要申報,如有其他議員在會上反對,涉及利益的議員需要避席不投票。他指出,涉及某公司利益與涉及整個行業利益的情況有分別,涉及行業利益的情況相對「無咁嚴」,因為議員並非唯一受惠者,近似「與某部份市民同樣享有利益」的條件。
謝偉俊提到,如果有議員和公眾投訴,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便要調查。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主席吳永嘉表示,現階段不便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