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教育局建議提高小學校長和副校長薪酬 增中層管理人手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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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改善公營小學中層管理人手、提高公營小學校長及副校長薪酬。局方建議,2022/23學年起,小學校長按不同班級數目的分類,調升薪酬,舉例若小學有24班或以上,校長月薪可由目前8.6萬元至9.8萬元,調高至10.6萬元至12.2萬元。
教育局原在2019年向立法會提出提高薪酬和增加人手的建議,待財委會審批,但同年6月爆發修例風波,會議被取消。
最新文件提到,建議小學增加主任級教師的數目,舉例全日制普通公營小學的主任級教師,由現時每3班設1名主任級教師職位,改為每3.2名教師便設1人。教育局表示,《港區國安法》實施後,學校有責任加強國安教育,學校需要在價值觀教育、國民教育等方面加大力度,並確保教職員秉持專業操守和守法,加強防範和制止校內任何違反《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的活動,預防政治活動入侵校園等。
政府估計,有關建議全年所需增加的經常開支約為8.89億元,2022-23年度所需增加的經常開支為5.19億元。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本周五(6日)將討論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