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圈風聲︱特首戰提名期「急急腳」延遲 「澳門模式」又看漲?

撰文:林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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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跑馬仔」路程大壓縮,選管會昨日(27日)終公布2022年行政長官選舉活動指引,提名期由2月20日開始,比原先政府初步建議的2月15日為遲。選管會主席馮驊回應時指,該日子並非選管會所定,而是總選舉事務主任所定。
多名建制派均表示,北京希望特首選舉速戰速決,不欲選舉期過長導致愛國陣營分裂,立場至今未變,提名期縮短是其中一個「壓縮」手法。近日政圈亦有傳言,只容一人入閘參選的「澳門模式」,突然又看漲。

指引初稿仍指提名期「2月15日開始」

於「行政長官選舉活動指引」的初稿中,所載列的內容仍是2月15日開始提名期,可是選管會於記者會前向在場記者發放新聞稿,列明提名期「已定於2月20日開始,至3月5日結束」,似是「急就章」修改,引起在場記者注意。在記者會過程中,多次有人問到更動日子背後考慮為何,馮驊僅說該日子是由總選舉事務主任指定,不是由選管會決定。

總選舉事務主任黃文超則指,較早前提交予立法會的提名期只是「初步建議」,政府一直強調,提名期需要憲報公布才算落實,而目前的提名期符合法例的要求:「𠵱家落實咗嘅,係政府商討之後所作出。」被問到背後的考慮,以及中央政府有沒有參與決策,黃文超多番表示「沒有補充」。

選舉活動指引正本中,提名期仍為「2月15日至3月2日」,並列明尚待刊憲公布。(「行政長官選舉活動指引」文件截圖)

提名期竟周日開始

在現行法例下,提名期不得少於14日,截止日期須早於投票日前的21日。按此推斷,今年特首選舉在3月27日舉行,3月5日結束提名期剛好符合法例要求,再往前「數夠」14天,正好是2月20日。所以最新公布的提名期,在法律框架下可說是「推遲到最盡」。

詭異之處在於,提名期首日定於2月20日是星期日,但政府部門一般周日不辦公,「行政長官選舉提名公告」也列明,參選人須於辦公時間內,親自將提名表格送遞至選舉主任,即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以及星期六上午9時至正午12時,換言之,提名期定在星期日,參選人便無法「搶閘報名」。馮驊昨回應記者提問時,僅稱相關做法符合法例要求,沒有進一步解釋。

此外,有記者以英語問到為何上屆特首選舉提名期早在前一年12月就刊憲,今年卻遲遲未有刊憲,到1月下旬才開記者會,馮驊的答法也頗為特別:「我們今日舉行這個記者會,其中一個原因是我們想等待提名期(we would like to wait for the nomination period)」,似已間接承認提名期是非常趕急之下決定的。

選管會主席馮驊回應時指出該日子並非選管會所定,而是總選舉事務主任所定。(羅君豪攝)

劉兆佳:如參選人實力有分野 一人模式「完全唔出奇」

政界一直有傳,由於香港已進入新政治環境,北京不希望特首選舉導致建制陣營相爭而分裂,因此希望「速戰速決」。近日更有傳媒引述消息指,原先政府已打算公布2月15日開始提名期,但選舉事務處基於北京煞停,要暫緩公布提名期。

有建制人士向《香港01》指,北京一直在「開放競爭」和「一人模式」之間取捨,作兩手準備,外界不到最後一刻都不會得悉「真命天子」人選,但總體原則都是避免愛國陣營分化。另一人指,近日有傳現時「澳門一人模式」再領先,即只容許一人入閘,由1,400百多名選委投下支持票或不支持票。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指,單單縮短一個提名期不會達到「團結愛國陣營」的效果,如果陣營內本身有分化,提名期長短都會有。(黃寶瑩攝)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指,單單縮短一個提名期不會達到「團結愛國陣營」的效果,如果陣營內本身有分化,提名期長短都會有。不過他指,最重要的是現時北京需要多一點時間,認真聽取各方面意見,研判香港未來所面對的各種挑戰,整體考量不同人選的優劣,才作最終決定。

至於「一人模式」,他相信如果選舉現身競逐特首之位的參選人彼此之間並非「勢均力敵」,在爭取中央和選委支持上,實力有明顯差距,最終只有一人入閘「完全唔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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