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租管下月實施 不設起始租金 民研:43%受訪者指作用不大
撰文:高諾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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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稱「劏房租管」的《2021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草案》今年10月中獲立法會三讀通過,明年一月下旬生效,條例規定劏房每兩年續租最多只可加租10%,另外租戶享有「2+2」,合共四年租住權保障,但法例未有設立起始租金。
香港民意研究所今(23日)公布有關劏房租管的民調結果,顯示四成三受訪者認為政府不限制起始租金,對劏房租客的保障少。另有六成受訪者,認為政府部門只設50人小隊,相信執法力度弱。
民調本月17日至22日進行,共收集到4000幾個回覆。結果顯示,就法例只規管劏房租金加幅,但不限制起始租金,四成三受訪者認為保障作用不大,其中認為作用「幾小」有一成九,「好小」佔兩成四。相反,認為保障作用大的受訪者只有一成八,當中兩成幾認為作用「好大」。
六成受訪者料政府執法力度弱
政府將成立約50人的小隊專責執法,而本港現時共有9萬2千個劏房租戶,即平均每名執法人員須負責約2000戶。調查結果顯示,六成受訪者認為未來執法力度弱,其中三成七受訪者認為力度「好弱」,兩成三表示「幾弱」。相反,認為未來執法力度強的受訪者不足一成,表示「幾強」的為8個百分比,而「好强」的不足一個百分比。有一成四受訪者表示「不知道或很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