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港式選舉可達民主真締 引歐洲判辭:參選規限因國而異
撰文:林嘉成
出版:更新:
立法會選舉本周日(19日)舉行,新選制被質疑民主大倒退,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今(16日)發表網誌回應,指聯合國大會多次在決議內提到「世界上不存在一種單一的民主模式,而且民主不屬於任何一個國家或地區。」她指,歐洲人權法院亦曾一再指出,每個歐盟國家對參選資格訂立規則時,都享有酌情判斷權,採用不同方法。
鄭若驊指在選舉改制上,北京構建了一套有香港特色的新民主選制,是充分考慮了香港實際情況,並以落實「愛國者治港」、確保社會整體利益、有效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立的憲制秩序為目的。她認為改制是中央行使主權,既具有堅穩法理基礎,亦有國際案例支持。
鄭若驊又引述歐洲人權法院判辭,指「歐洲各地的歷史發展,文化多樣性和政治思想等方面各有差異,每個(歐盟)締約國均有權按本國的情況塑造自身的民主願景。」她稱新選制下,所有候選人都須經資審會確認,符合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的要求,有信心獲選的人會真誠服務香港,為市民謀福祉,認為「這才是選舉的真正意義,更是民主的真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