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入職須考國安法 梁籌庭指門檻掣肘增 削公務員職位吸引力
撰文:吳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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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事務局將檢視招聘公務員的《基本法》測試,將《國安法》納入考核範圍,使該測試更切合有關公務員職位的要求,預計新的考核內容可以自明年中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使用。
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今(18日)指,隨著公務員須宣誓,加上私營機構逐步追上公務員的薪酬福利待遇,認為再增加《國安法》考試為入職門檻,將削弱公務員職位的吸引力,「大機構一定會同你(政府)搶人才」。
梁籌庭指,過往政務官是天之驕子、平步青雲,將來有機會制定香港政策,甚至好像林鄭月娥成為特首,惟現在公務員面對很多不明朗因素,加上公務員的福利前程已與私人市場相約,令公務員職位吸引性大打折扣。
梁籌庭又指,公務員本身需要慎言,入職時亦要宣誓,若加上《國安法》考試,將令入職高鑑增高,認為大型機構必定會與政府搶人才,尤其是大量中產因移民流失,「有咩吸引到佢入嚟(做公務員),(政府)真係要考慮下,除咗穩定之外,其他附帶福利都同私人市相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