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僕入職須考國安法 聶德權不擔心令人卻步:最重要揀「對的人」
撰文:林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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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將更新招聘公務員的《基本法》內容,考核範圍納入《港區國安法》,預料明年中實施。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今(15日)出席活動時,表示學歷為中學畢業以上,未來都需要通過《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認為是「正常不過,順理成章。」
他又稱不擔心安排令人卻步,以致投考公務員的申請數目會減少,強調最重要是聘請「對的人」。
聶稱投考公僕自覺維護國安很重要
聶德權指投考公務員職位有基本法測試是一貫安排,而今年8月起進一步要求基本法測試須及格,才可以進入下一階段招聘程序。他稱施政報告提出有志加入公務員團隊,須對基本法及一國兩制有認識,而對國家安全的意識,自覺要維護國家安全的慨念,同樣重要。
聶指會檢視在《基本法》測試內容,同時加入《港區國安法》的測試,形容只是「初步基本認識」,投考人成功加入政府仍會有入職培訓,「任何投考政府崗位,中學畢業以上嘅,須進行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呢個係正常不過,順理成章嘅。」
今年8月起投考者必須《基本法》測試及格
公務員事務局網站顯示,目前《基本法》測試有15題,答中8題或以上即被視為及格,旨在測試投考者的《基本法》知識,並特別提到今年8月6日起刊登的空缺。在測試中及格,成為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必然入職條件,有關成績會佔整體表現評分的一個適當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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