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遊行不獲批 保安局:市民切勿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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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是7月1日七一回歸紀念日,過去多年泛民團體均會舉辦遊行,惟警方連續兩年發出反對遊行通知書。天水連線、守護大嶼聯盟及社民連早前提出上訴,但上訴委員會維持警方決定。
保安局今日(6月30日)發出聲明,指警方已經反對及禁止相關公眾集會和遊行,任何人不得參與、組織、宣傳或公布任何未經批准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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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聲明指,有關活動已屬於未經批准集結,任何人不得參與、組織、宣傳或公布任何未經批准集結。
保安局援引《公安條例》指,參與或組織未經批准集結,最高可處監禁5年。宣傳或公布未經批准集結,最高可處監禁12個月。此外,保安局亦警告,遊行集會活動亦可能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即限聚令),最高可處監禁6個月。
保安局指,就七一可能出現危害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的行為,警方會作出適當部署,果斷執法。如有任何人嘗試挑戰法律,包括「限聚令」、《公安條例》、《刑事罪行條例》、《香港國安法》等,警方會依法嚴肅處理,並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2020年七一遊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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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昨日指,認同警方指公眾安全包括市民生命和健康,亦認同上訴人指有公眾集會、遊行的權利,委員會也支持港人在「一國兩制」的法律下行使權利,又指他們希望批准上訴,讓全世界知道香港有高度自治和自由,但香港不能承擔疫情的高風險,故駁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