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倡兩級制處理法官投訴 周浩鼎葛珮帆歡迎建議:增透明度

撰文:周皓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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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機構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將現行投訴法官處理機制改為「兩級制」,遇到複雜或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的個案,第一層由多於一名高等法院法官組成專責小組跟進;第二層成立諮詢委員會,由終審法院法官擔任主席,由法官及社會人士出任成員,以審視第一層提交的調查報告並給予意見。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及葛珮帆表示歡迎司法機構的建議,認為有助提升投訴法官機制的透明度。周浩鼎指出,第二層機制設諮詢委員會,加入社會人士,可更客觀地處理投訴,幫助司法機構維護自身公信力。

司法機構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將現行投訴法官處理機制改為「兩級制」。(資料圖片)

周浩鼎指,投訴法官機制必須聚焦處理法官操守問題,而不能影響案件審判結果,歡迎司法機構的建議沿用有關原則。他認為,無論最終由誰委任諮詢委員會中的社會人士,最重要的是有關社會人士具有公信力及相關經驗。

葛珮帆稱,近年司法機構收到的投訴個案大增,由2018年的121宗,升到去年逾5,500宗,以往有市民反映投訴法官的過程困難、欠缺透明度,亦有具爭議性的投訴由上級法官處理,最終上級法官不認同投訴,予人感覺不公平、官官相衛。她認為,司法機構建議的首層制度合理,冀盡快交代第二層機制中,加入諮詢委員會的社會人士由誰委任、身份是否公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