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atsApp資料送FB 私隱公署正與總公司溝通 考慮發使用指引
撰文:周禮希
出版:更新:
早前通訊軟件WhatsApp更改私人條款政策,要求使用者同意將用戶資訊傳送至母公司Facebook,否則無法不可繼續使用WhatsApp,做法惹來批評。
個人私隱專員公署今日(27日)回應立法會質詢時表示,已獲WhatsApp公司初步回覆,稍後將與Whatsapp總公司進一步了解詳情,並要求向公眾交代更多詳情,以釋疑慮。
今次新條款在英國及歐盟被豁免,有指是因為與當地保私隱法例較佳有關。公署表示,正與Whatsapp的公司代表積極溝通中,現階段未有足夠資訊評論,但提到歐盟有推行《通用數據保障條例》,會考慮就市民使用社交平台須留意的私隱問題發出指引。
民建聯葛珮帆向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提出的書面問題,問及局方是否知悉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有否發現新條款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及相關 守則、指引;公署有否接獲回覆;與及英國及歐盟用戶的保障私隱法例是否能提供較佳保障等。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諮詢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後回覆指,公署早前已去信WhatsApp美國總公司,並與其代表積極溝通,提出四項建議,而該公司在2021年1月15日已宣布,將要求用戶接受新使用條款及私隱政策的日期由2月8日延後至5月15日,並會進一步向用戶提供更多資訊及解說。
印度政府致函WhatsApp 要求撤銷新隱私政策WhatsApp延後用戶接受新條款限期 私隱專員籲作解說釋疑WhatsApp改私隱條款 陳恒鑌促修例規管 民建聯黨友:會多用微信政界掀「移民潮」棄用WhatsApp、fb? 方保僑:新平台也未必安全Signal創辦人正正就是「WhatsApp之父」 你不知道Signal的10件事WhatsApp改條款資料送facebook 私隱專員:疑團多但暫不違法
公署表示,會繼續密切注視事態的發展,以進一步評估該公司會否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條例》)的相關規定。公署表示,目前不時發布資料,向公眾講解使用社交平台所須注意的私隱問題,例如《在網絡世界保障私隱-精明使用社交網》資料單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