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判刑|3名家屬抵達深圳  司法局上月公告暫緩境外人員探監

撰文:吳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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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潛逃案日前判刑,2名未成年者獲不起訴並送返港,其餘10人分別被判囚7個月至3年不等。據了解,李子賢母親和大姑姐及郭子麟母親今天早上(3日)啟程前往深圳,待10天上訴期完結後尋求探監。協助家屬的前立法會議員朱凱廸表示,家屬已過了關,人在深圳。
不過,根據深圳市司法局上月中的公告,因疫情防控需要,暫緩受理境外人員現場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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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子賢母親和大姑姐及郭子麟母親今天前往深圳,他已取得病毒檢測陰性報告後,希望在10天上訴期完結後,聯絡官派律師、鹽田看守所和特區政府,尋求探視當事人。朱凱廸今天曾表示,,由於家屬目前難以掌握被告的消息,連他們在哪裡服刑、相關程序、如何核實身份也不知知,看守所、官派律師、香港入境處未能提供任何資訊,內地將需「14+7」檢疫期,故有家屬決定「上咗去先」,再行決定。

根據深圳市司法局在微信的公告,因疫情防控需要,前來監獄會見的每名親屬,需提供7天內核酸檢測報告,掃行程碼、健康碼、全程佩戴口罩,並暫緩受理境外人員現場會見。

根據深圳市司法局上月中的公告,因疫情防控需要,暫緩受理境外人員現場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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