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宣誓︱梁籌庭:公僕不欲攬炒願簽聲明 政府須說明違誓後果
撰文:彭焯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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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引入公務員宣誓安排,各政策局常任秘書長、政府部門首長日前已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早前表明,現職公務員若不簽署,會考慮用《公務人員(管理)命令》要求該人士離開公務員隊伍。
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在港台節目《視點31》上表示,若政府能在宣誓前向公務員提供指引,說明簽署有何後果等,他們不介意簽署聲明。他認為公務員都不會希望與政府「攬炒」,但認同公務員公會日後舉辦活動要更小心,又擔心日後公務員將不敢再公開評論政府施政,怕被「篤灰」而出現寒蟬效應。
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主席、工聯會郭偉强指,仍未得悉宣誓詳情,但估計政府是因去年修例風波中有公務員被捕,而《港區國安法》中亦有相關宣誓規定,故才要引入公務員宣誓安排。
郭偉强認為,宣誓的意義在於18萬公務員都要被視為管治班子的一部分,甚至較建制派更支持政府,因為「大家係同一條根」,而建制派與政府只屬結盟關係。
梁籌庭認為,高級公務員要宣誓是理所當然,因為他們牽涉制定政策,但認為臨時合約員工「無乜意思」,因在合約完結後該人都會離開政府。郭偉强指,相信政府要考慮公務員宣誓涵蓋的範圍,社會亦可就此再作討論。
至於公務員在宣誓後會否影響日後移民?梁籌庭坦言公會也不知道,但相信要看個別國家做法,因在政府內服務時要宣誓是無可厚非。郭偉强表示,相信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在1月18日的會議上會討論公務員宣誓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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