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三權配合」論惹議 本研社翻舊帳:譚惠珠最早提三權分立

撰文:林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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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昨日(8月31日)回應通識科教材為何會刪去三權分立篇幅期間,指香港不論1997年回歸前後「皆沒有三權分立」。特首林鄭月娥今日贊同相關說法,又指《基本法》之下香港確實無三權分立,而是行政、立法、司法機關互相制衡、配合。
本土研究社今日(9月1日)「正本清源」指,在本港立法機關中首次有人提出「三權分立」,是出自1984年,由時任親英派立法局議員、現任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所提出。她指,要維持未來香港安定與繁榮,有賴「立法、司法、行政三權分立的政治架構」。

本土研究社翻查立法局「會議過程正式紀錄」,發現譚惠珠早在1984年立法局會議中,已提及三權分立的重要性。(本土研究社fb圖片/立法會文件截圖)

支持「羅保動議」 指香港安定繁榮源於三權分立

本土研究社在fb專頁引述立法會文件指出,本港立法機關最早有紀錄說「三權分立」,是在1984年3月14日,由當時親英的立法局議員譚惠珠提出。事緣當時中英談判前景未明,當日立法局會議,時任議員羅保(Sir Rogerio Hyndman Lobo)提出動議,指「在任何關係到香港未來的事務未有共識前,這個議會應該被視為討論的地方。雖然討論後的結果未必會落實,但這才是香港人真正意願和聲音。」

譚惠珠當時以廣東話發言支持動議,指當時很多港人都擔心是否需要移民,認為港人需要有足夠的時間去瞭解中英雙方的考慮,以及表達意見:「督憲閣下,維持香港安定與繁榮,有賴法治、經濟和人民的行動自由,立法、司法、行政三權分立的政治架構,當然中國與英國亦有誠意保持香港的安定與繁榮,從而保持香港市民及和香港有通商或其他關係的各國人士之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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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惠珠在八十年代投入政壇早期,曾予人開明派的形象,立場親英,曾主張限制警權、關注回歸後的人權議題,任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期間,曾代表英方發言。不過於1990年,譚被揭發身為交通諮詢委員會主席,同時擁有從事的士牌炒賣活動的「先達的士公司」股份,而且未有申報,涉及利益衝突,並向跟進事件的傳媒施壓,被質疑干預新聞自由。其後譚惠珠立場轉為親中,曾加入港進聯(2005年與民建聯合併)。

2015年9月,時任中聯辦主任張曉明表示特首超然於三權,譚惠珠支持其說法,指言論是「忠於起草《基本法》時的討論,以及中央對香港政治體制設定原則」,又反駁民主派指,「超然」不等同於「凌駕」三權。2016年立法會宣誓風波,政府入稟挑戰梁頌恆、游蕙禎議員資格,被質疑以司法干預立法機關,譚惠珠稱「三權分立」並非香港制度,只是一項法院判案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