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逃被截|12港人涉偷渡被中國海警截獲 林鄭首回應:由內地處理

撰文:林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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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海警早前在香港東南水域對出的中國水域,截獲一艘涉嫌非法越境船隻,捕獲12多名「涉嫌非法越境人員」,據報包括因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捕、現正保釋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到底他們會否被送返港,受到關注。
特首林鄭月娥今日(9月1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被問及相關問題時,提到應該交給事發地點的司法管轄區處理,亦即暗示應交由內地處理。

據悉,被扣查人士包括李宇軒(左)。(資料圖片)

林鄭表示,這是和執法有關的問題,如果相關違法行為發生在其他司法管轄區,將會交由當地處理,採取必要的行動。她又指,特區政府會根據相關法規採取適當行動,確保公義得以伸張,並關注在外香港居民的權益。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上周表示,如有關人士涉嫌「偷渡」,內地按當地法律處理無可厚非,但若有關人士是「經過內地海域」,最終目的是去台灣,應如何判定罪名就難以確定。不過他指,如果涉違港區國安法被捕人棄保潛逃,則應交由港方處理。

香港中小型律師行協會創會會長、港區人大代表陳曼琪昨日(8月31日)指,根據屬地原則,香港人涉嫌在內地司法管轄區因偷渡被捕,應交由內地法院審訊,無須將犯人移交香港法院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