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譚耀宗:內地審跟內地刑事程序 按國安法起訴及判刑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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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版國安法」出台,共6章66條,內容引起廣泛關注。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譚耀宗及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如果案件在內地審理,就要跟內地刑事程序,但仍然要按《港區國安法》起訴及判刑。

國安公署不受港府管轄 湯:仍要遵守香港法律

國安公署實行管轄權之後,案件會交通內地法院審理,譚耀宗及湯家驊表示,在內地審訊,過程要跟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但判刑就要根據《港區國安法》,因此不會有死刑。

國安公署及人員執行職務的行為,不受香港特別行政區管轄,而人員和車輛在執行職務時不受香港特別行政區執法人員檢查、搜查和扣押。湯家驊說,有關條文只是說明不受香港政府管轄,但依然要遵守香港法律。

政府早前表示法案只會影響極少數人,但今日71遊行期間有人因收藏而無展示「港獨」旗幟,就被警方以國安法被拘,湯家驊表示警察拘捕只是有合理懷疑犯法,並不代表已經犯法,仍要律政司蒐證,證據足夠才能提出檢控。

湯家驊早前表示,對於國安委的決定不受司法覆核感詫異,他解釋是因為認為不必要寫在條例上,又認為國安委的決定難以被司法覆核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