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小麗補選DQ案〡被裁定不妥為當選 陳凱欣上訴:會欣然接受結果

撰文:羅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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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小麗去年11月報名參與立法會九龍西補選,遭選舉主任指她主張自決,認為她非真誠擁護《基本法》,裁定其提名無效。劉小麗早前提出選舉呈請,法院上月21日裁定劉小麗上選舉呈請勝訴,即勝出九西補選的陳凱欣將失去議席。
陳凱欣今(10日)表示,聽取法律意見後決定提出上訴至終審法院,她指在未有最終判決前,自己仍是立法會議員,會繼續履行其職責。陳凱欣又指,無從估計上訴結果,但強調無論結果如何,都會欣然接受。

陳凱欣在2018年立法會九龍西補選中以近五成票數當選,劉小麗則在同一選舉因宣誓風波遭選舉主任裁定提名無效,無法入閘。(余俊亮攝)

陳凱欣稱,事件對她有少許挫折和困難,但認為自己是在10萬多人在公平、公正的選舉下當選的議員,需要為高院的裁決據理力爭,希望可以繼續履行議員的責任。被問到其上訴理據,陳凱欣稱由於事件進入司法程序,故不便透露細節。

對於案件會否在今屆會期前仍未能處理,陳凱欣稱她是否能完成整個任期,是由法庭決定,終院需要多久時間考慮並非她可控的範圍之內,強調自己的角色被動,已經依足程序,最終結果要視乎法庭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