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家驊:中聯辦過往「自願」遵守22條規定 代表中央發言時不適用

撰文:林劍
出版:更新:

港澳辦和中聯辦上周發炮,批評立法會內務委員會遲遲未能選出主席,民主派批評此舉違反《基本法》第22條,屬干預香港事務。中聯辦上周五表示,兩辦不是《基本法》第22條所指的一般意義上的「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而是代表中央政府行使監督權。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中聯辦過去在港進行日常聯絡工作,是「自願」遵守第22條的規定,已經有所避嫌,但當其代表中央發言時,就是中央政府的一部分,第22條對其未必適用。

中聯辦的角色近日成為焦點。(資料圖片)

指兩辦聲明對象為建制派 梁美芬phone-in反駁

湯家驊在電台節目指,《基本法》第22條的界限和中聯辦的角色問題相當複雜敏感,但特區政府未了解清楚就倉促發聲明,又多次更改說法,對此表示遺憾和失望。他認為,兩辦就香港事務發表意見不算是干預,反指美國通過一些法案,指「如果香港不就範我便制裁你」,那才是干預。湯家驊又指,回歸23年來,中聯辦進行日常聯絡工作時都已「盡量避嫌」,會接受不干預的基本原則,是「自願」遵守第22條的規定。

不過湯家驊認為,中聯辦在某些事務上代表中央政府,作為中央的最前線代表,當中聯辦代表中央發言時,第22條就未必適用。他指在字面上,第22條是說「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不得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原文指的不是「中央政府」,只是中央政府「所屬」部門,原文並無直接規限中央的權力。他認為,將兩辦對香港發表的聲明,連繫到第22條的討論,本身就不恰當。

湯家驊又指,兩辦就立法會內會情況發表意見,對象是建制派立法會議員,因建制派議員過往半年對內會癱瘓似乎並不關心,認為「事不關已」,令中央及特區政府憂慮。其後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回應,指湯家驊「搞錯」事件,不明白為何他有此想法;民建聯蔣麗芸亦致電回應,指兩辦是「鬧晒所有人」,包括行會成員、政府等,認為大家眼見內會癱瘓都無動於衷,質疑「一個二個做緊乜」。

楊岳橋質疑,監督權是「突然僭建」而來。(資料圖片)

楊岳橋:中聯辨有監督權屬「突然僭建」

公民黨黨魁楊岳橋則指,中聯辦所指的「監督權」職能,本身在中聯辦的網站中都不存在,是一項全新的事物,當年設立以至回歸廿多年來都未曾出現,《基本法》亦完全沒有提及中聯辦此一機構,質疑「監督權」是「突然僭建出來」。他又質疑,特區政府在過去的文件指中聯辦是按第22條成立的機構之一,既然中聯辦不認同這個定位,為何不早早糾正。

楊岳橋提到,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是嚴重罪行,指控他人之前應該深思,並交出證據,否則就是流於謾罵。對於目前內會困局,楊岳橋指,民主派認為內會角色重要,當然需要積極發問,如果內會無法把關,一些具爭議性的法案如《國歌法》,就會在大會「長驅直進」。他又認為,立法會有很多重要事務都不須經內會,例如財委會審議撥款,不必誇大內會困局的影響。

對於湯家驊指中聯辦過往「自願」地受約制,楊岳橋質疑,如果有一天中聯辦不自願,是否會公告天下,又是否代表到時就不用遵守香港法律。他批評「自願」這個說法相當危險,因為是「我鍾意幾時就幾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