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恢復二讀又押後 秘書處:明日亦不會召開會議
撰文:羅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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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條訂《逃犯條例》引發巨大爭議,立法會原定昨(12日)為修例恢復二讀,但觸發大批市民前來包圍及衝擊,須警方施放催淚彈及發射布袋彈清場,立法會大會亦因而未能召開。外界關注今日(13日)會否召開會議,直至早上十一時,秘書處發出文件,宣布立法會會議不會在今天舉行,秘書處約下午五時多表示,明日(14日)都不會召開會議。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原定由昨日(12日)起恢復二讀《逃犯條例》修訂,惟昨日大批市民發起反修例集會,與警方發生衝擊,立法會大會被逼暫停。直至今早十一時,秘書處發通告稱今日(13日)亦不會召開會議,到了傍晚時份,再發通告稱明日(14日)同樣不會召開會議,有時間將會另行通知。
梁君彥原定本周三、四、五及下周一、二、三、四召開61小時會議審議條例,若此計算,下一次將會是下周一召開會議,不過根據《議事規則》,主席有權訂立會議時間,故會議最快可以在本周六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