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判刑】判監8月緩刑2年 陳淑莊無緣競逐連任

撰文:彭毅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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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因腦部患瘤要做手術,法官押後至今日(10日)才就她涉及的佔中案判刑,兩項定罪「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共判監8個月、緩刑2年。
雖然獲緩刑,毋須即時入獄,但根據《立法會條例》,由於被判監3個月以上,不論獲得緩刑與否,定罪起計5年內都不能參選,意味陳淑莊不能取得明年換屆立法會選舉的入場資格,無法競逐連任。

陳淑莊被判監8月緩刑2年,無緣競逐連任立法會議員。(張浩維攝)

佔中案中,陳淑莊和邵家臻皆為立法會議員,兩人同被判監8個月,雖然前者獲緩刑不用即時入獄,但兩人都無緣角逐下屆立法會選舉。

根據《立法會條例》第39條,不論是否獲得緩刑,立法會議員只要被判監3個月以上,定罪起計5年內都不能參選,意味陳淑莊和邵家臻至少會失去明年競逐連任的資格。據悉公民黨早已預備接棒人選,暫時呼聲較高者為東區區議員鄭達鴻。

不過,今屆議席並非完全安全。根據《基本法》第79條,若有立法會議員被判犯有刑事罪行,判處監禁1個月以上,並經立法會出席會議的議員三分之二通過解除其職務,便會喪失議員資格。由於現時只有69名議員,減去邵家臻一名被判囚議員,即68人。假設全體議員出席,仍需要46票才能通過DQ,建制派減去梁君彥一票即仍欠4票,只要非建制派表決時「坐定定」,預料陳淑莊及邵家臻將會保住議席。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指,撤銷議席需要議員提出議案,如有議員提出並符合《議事規則》就要批准,但現階段未看到有議員提出,相信本立法年度不夠時間處理議員議案。

另一方面,由於陳淑莊是大律師,按程序大律師如干犯刑事罪行並被判罪成,大律師公會將按《法律執業者條例》規定作出跟進,包括研究是否需交由大律師紀律審裁組展開聆訊,由小組決定是否對大律師進行處分,包括譴責、罰款、暫時吊銷牌照,甚至永久除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