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判刑】內會否決支持邵家臻在囚出席會議 謝偉銓籲邵辭職

撰文:李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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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九子案被告之一,社福界立法會議員邵家臻上月被裁定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罪成,判監8個月。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今午(31日)開會討論,工黨張超雄提出希望內會去信懲教署支持邵家臻「外出許可」的申請,在20票贊成、35票反對下遭到否決。
多名民主派議員支持修正案,認為應給予邵家臻履行職務的機會;建制派則反對,認為邵不應該享有特權,由內委會發信亦有施壓懲教署的觀感。

張超雄早前去信內務委員會主席李慧琼,內容稱邵家臻於6月5日的立法會會議中討論的醫療改革議案提出修正案,希望內會能去信懲教署,支持邵家臻的「外出許可」申請。(盧翊銘攝)

邵家臻早前兩度向懲教署申請服刑期間出席立法會大會,均遭懲教署拒絕。工黨張超雄周二(28日)去信內務委員會主席李慧琼,內容稱邵家臻於6月5日的立法會會議中討論的醫療改革議案提出修正案,希望內會能去信懲教署,支持邵家臻的「外出許可」申請,令他能履行議員職務。

建築、測量及都市規劃界議員謝偉銓反對讓邵申請外出,認為社福界沒有議員代表情況不理想,呼籲邵家臻考慮辭職,讓政府盡快補選選出該界別代表。民建聯葛珮帆則稱,邵家臻明知自己正在服刑就不要提出修正案,認為他不應享有特權,申請外出只會增加懲教署的工作量。

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陳克勤認為做法不合適,稱現時懲教署人手緊張,以內務委員會名義發信,外間會有錯覺以為這是立會整體決定,對此有保留。

議會陣線區諾軒支持建議,指出以往立法會有先例,立法會前議員詹培忠亦曾於在囚期間申請外出立法會,但他一度把詹培忠錯誤說成是李國寶,他希望議員要對事不對人。

提出有關修正案的張超雄表示,懲教署批准「外出許可」早有先例,即使議員間政見不同,都希望同事間可以正相支持,不要上綱上線,「唔好去到咁盡」。

謝偉銓反對讓邵申請外出,認為社福界沒有議員代表情況不理想,呼籲邵家臻考慮辭職。(盧翊銘攝)
邵家臻(左)正在監獄服刑。(資料圖片/余俊亮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