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營卻被指用作貨倉 商戶:想趕走我們 食環:關注檔主違約
位於油麻地的官涌街市,屬食環署轄下的公眾街市。有商戶向《香港01》反映,食物及環境衛生署職員去年開始,每日4次前往其攤檔巡查及拍照,並指控他將攤檔作貨倉之用,短時間內向他發出3封警告信。商戶強調自己每日均有營業,曾多次追問如何符合食環署「貨倉」指示,卻不獲回覆,讓他大感無奈,質疑食環署根本有意趕走他們。「執法標準喺你(食環)手上,你又唔畀改善空間、方向、指導我地,我地點樣改善?你其實根本上想趕我們走」。
食環署回覆查詢時表示,一向關注官涌街市攤檔違反租約規定事宜,會根據巡查攤檔的整體觀察結果,判斷攤檔是否遵照租約條款經營,在有需要時拍照存檔作為記錄。署方稱,在過去6個月,就官涌街市檔戶違反合約條款共發出45個口頭警告、261封警告信及1個攤檔被終止租約。
現年68歲的檔主梁振江接受訪問時稱,自去年開始,食環署經常派人巡視街市並於檔主的鋪位門前拍照記錄,當時有食環署人員指他把攤檔用作貨倉之用,但梁生卻不以為然。直至去年年底,食環署開始向他發出警告信,信中提及他將攤檔當作貨倉之用,令他非常費解,「有咩理由打開晒門、著晒燈,無人係到就係貨倉?」梁先生稱曾向食環署人員解釋店鋪非作貨倉用途,但遭食環署指控他在檔口擺放過多存貨,故亦屬將檔位當作貨倉,此舉令他大感無奈。
梁先生表示,自己主要售賣烘焙茶葉,若一次入貨50包的話,1公斤只需4元,但每次只單購一包的話,1公斤則需12元,直言考慮利益成本下,當然選擇購入更多存貨,沒想到遭食環署指控他作貨倉用途。他稱至今已接獲3封警告信,若再接獲第4封的話,將被終止舖位,保證金亦會被沒收。他慨嘆在食環署「最艱苦的時候」,「我地湧入嚟租、到宜家環境好、起咗高鐵就打壓我們」,「我話我地走但你又講不出個因由,用咩理由叫我地走,淨係話我地係貨倉、貨倉、貨倉」,他強調自己一直遵守合約,現只希望得悉食環署的用意何在,「到底想點?」
食環拒答「貨倉」定義 檔主掛橫額強調攤檔非貨倉之用
菜檔嚴先生亦面對同樣情況,嚴生稱食環署兩年開始前派人到街市巡視和拍照記錄,惟當時沒如此頻密,給警告信的原因亦合理,並非現在「一封接一封咁」。他稱食環署現時每日定時前來4次,上午2次、下午2次,每次都來拍照記錄然後離開。當他與其他檔主每次追問職員「咩係貨倉、點解係貨倉」,但職員卻答不出來,他甚至在枱商與食環署開會的場合向食環署高級職員查問如何符合署方「貨倉」的指示,惟不獲確切答案。
嚴先生無奈稱由官涌街市一開始已經營至今,年中無休,每天都會開舖但遭到食環署不合理對待。他更憤而於菜檔門口懸掛一張大橫額,重申其攤檔並非貨倉,如發現沒人可馬上聯絡他本人。他直言「執法標準喺你手上,你又唔畀改善空間、方向、指導我地,我地點樣改善?你其實根本上想趕我們走」。嚴得知已有少檔主受不住壓力離開,批評食環署無意改善街市、而是想「鏈死街市」,「只係希望(食環署)公平執法、畀定義我地跟進,如果想收番街市、想我地搬走,你就畀日子我地講清楚點安排,但唔係每日要受(食環署) 壓力,咁樣嘅工作環境仍然要受壓力,係好過份」。
協助檔主的「十八區守護小商戶大聯盟」成員李穎妍稱,已就事件去信食環署,並要求食環署就「貨倉」及「不積極經營」定出清晰指引,並公開給商戶。她同時促請食環署改善官涌街市的硬件配套,如增加冷氣及升降機等。她強調,食環署將人流少的原因推卸給小商戶,指他們不合作、不做生意是不合理做法。李穎妍希望食環署不要無情趕走辛苦經營幾十年的商戶,而且當中有商戶已是六旬老人。
食環:一向關注官涌街市攤檔違反租約 冀改善街市的營商環境
食環署回覆查詢時指,本署公眾街市的攤檔租約訂明,檔戶未經許可下不得將攤檔用作指定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強調一向關注官涌街市攤檔違反租約規定事宜(包括未經批准將攤檔用作儲物或改作辦公室等用途)。署方提到,每日會巡查官涌街市,確保檔戶遵守租約條款,如發現街市檔戶違反租約條款,會向檔戶發出口頭警告,情況未有改善會發警告信,任何檔戶在6個月內因違反租約條款而累積收到3封警告信及仍未糾正違規事項,會考慮終止其租約。
署方又稱,會繼續嚴格執行租約條款以整頓有關違規情況,冀能改善街市的營商環境和提高管理質素、保障其他奉公守法的承租人及確保市民得到街市提供的零售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