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家臻申服刑期赴立會開會被拒 消息:懲教署指無法律責任協助
撰文:羅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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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九子案」早前判刑,立法會議員邵家臻被判囚8個月,他日前向懲教署申請在押解下出席立法會大會,履行議員職務。邵家臻的代表律師民主黨何俊仁表明邵不介意戴上手銬。
不過消息指,懲教署已拒絕其申請,理由是署方認為沒有法律責任,協助在囚的立法會議員履行職務,亦認為個別議員的缺席,不會對立法會功能及權力有所影響。
邵家臻facebook專頁今(6日)發帖文,證實其代表律師正式接獲懲教署通知,拒絕邵家臻的申請,而邵家臻辦公室對懲教署拒絕相關申請的理據有所保留,正與律師商討對懲教署的決定提司法覆核的可行性,「律師稍後亦會約見邵家臻,聽取他進一步的意願及指示」。
帖文亦呼籲各界人士及社福界同工參與聯署,要求懲教署批准邵家臻在囚期間如常出席立法會大會及福利事務委員會會議,繼續履行立法會議員的職務。
懲教署回覆指,為保障個人私隱,署方不會對個別個案作出回應,有關在囚人士「外出許可」的申請,署方會按每宗申請的理據、背景及其個別獨特性作出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