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教協開腔反對修例 馮偉華:損害香港形象
《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將於明日(17日)在立法會法案委員會審議。香港教育人員專業協會(教協)會長馮偉華表示,雖然認同應盡快處理港人女子在台灣被殺案,但修訂《逃犯條例》引起憂慮,指港府提出「最難、最具爭議性」的方法解決台灣謀殺案。
就一名港人女子在台灣被殺,涉事疑犯亦是香港人的案件,保安局早前提出修訂《逃犯條例》,讓香港與未有簽訂引渡協議的司法管轄區,包括台灣,進行疑犯移交。
馮偉華表示,政府在缺乏諮詢下倉促修例,會對港人權利及人身自由帶來衝擊,亦會損害香港的國際形象及聲譽。他指中港的法制存在差異,令人擔心被引渡的疑犯能否在內地接受公開審訊。
教協副會長、立法會議員葉建源表示,修訂逃犯條例會影響今後「千千萬萬」港人的人身自由,然而政府「隨隨便便去做」。他批評是次修例只有19日的諮詢期是「歷史上罕有」,指97年回歸後並未就香港與中國內地達成引渡協議,是保障香港市民的安排,而非法律漏洞,反而是次修例才會令「一國兩制」的基石受到衝擊,才是漏洞。立法會前議員張文光亦表示,中港未能簽訂引渡協議,是基於兩地在法制及人權的差異,回歸前立法機構「故意留下的軟屏障」,批評港府修訂《逃犯條例》是「誤國害港」。
被問到會否擔心明日審議《逃犯條例》修訂會像審議一地兩檢條例草案一樣,限制審議時間,葉建源指擔心政府為了在短時間通過修訂,會「做所有方法扼殺議會合理的討論時間」,指正常情況下,針對重要的草案理應不能在今年內完成審議。
葉建源又指法庭把關有限,批評港府的說法,指法庭只需要完成引渡準則的清單,「剔完就可以批准引渡疑犯」。他又反駁李家超指「內地法律水平不錯」說法,指中國分別與法國、意大利所簽訂的引渡協議與一般協議不同,指兩地不能就本國國民進行逃犯移交。
身兼教協副會長、律師莊耀洸指修例耗時長,認為應用現行機制處理台灣謀殺案,或是以日落條款的方式,以個別案件方式移交逃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