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完成首讀並動議二讀 7分鐘發言泛民提11次規程問題
立法會大會今(3日)就修改《逃犯條例》展開首讀和二讀,公民黨郭家麒在啟動二讀前提出點人數,其後多名民主派議員要求提出規程問題,包括要求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澄清其發言是否違反《基本法》等,泛民議員在7分鐘發言內提出共11次規程問題,惟李家超沒有作任何澄清,僅表示會於稍後成立的法案委員會回答議員提問。
最後李家超遭多次打斷後完成發言,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宣布議案完成首讀及二讀辯論中止待續,將交由內務委員會決定是否成立法案委員會審議。
李家超表示,《逃犯條例》修例目的是處理2018年發生的台灣殺人案,以及堵塞現時的條例漏洞。他稱現時沒法律基礎處理台灣殺人案,現行法例中以個案方式移交逃犯並不切實可行,因過程中要以附屬法例立法,經立法會審議或會驚動逃犯,案情被洩露或公開討論也會有被人提出司法覆核的風險。
李家超強調,政府考慮一系列因素後決定草案涵蓋37類罪行,重申港府能決定是否處理移交逃犯的要求,若不符合證據等都不會將疑犯移交。他提及政府接獲移交申請後,會由特首決定是否啟動程序,法院亦會有把關,希望議員能夠支持條例草案。
多名民主派提規程問題要求局長澄清 李家超:於法案委員會回答
在李家超發言時,民主派議員多次提出規程問題,其中民主黨許智峯表示,因有市民就修例提出司法覆核,問局長會否撤回條例,惟梁君彥未有處理,僅稱若許不斷提出規程問題會被視為行為不檢。公民黨譚文豪即要求梁君彥解釋,議員提規程問題為何會被視為不檢點,同時郭家麒稱李家超的發言涉違反《基本法》,要求李家超澄清,惟李家超沒作出澄清,僅表示會在稍後進行的法案委員會解釋。
民主派區諾軒亦提出規程問題,要求主席澄清,若條例違反《基本法》即不應於立法會審理,梁君彥稱非主席決定,只可以叫官員澄清,惟李家超再度指會在稍後的法案委員會解釋。其後梁君彥表示,若議員有規程問題要提出,可在李家超發言後才一併提出處理,民主黨鄺俊宇即表示,規程問題當然是要在局長發言時處理,質問若完成發言後才處理怎算是規程問題?惟梁君彥指,《逃犯條例》修訂受公眾關注,而李家超已表明會在法案委員會解釋清楚,認為應該讓局長先發言,不要打斷公眾知情權。
最後李家超遭多次打斷後完成發言,梁君彥宣布議案完成首讀及二讀辯論中止待續,將交由內務委員會決定是否成立法案委員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