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港府為安撫商界剔除9類罪 美國商會發聲明:仍憂慮

撰文:黃鳳儀
出版:更新:

政府早前宣布建議修訂《逃犯條例》內容,剔除9項經濟罪行,以釋除部分商界憂慮。美國商會今(29日)發表聲明,繼續對修訂後之條例表達強烈關注,再次促請政府考慮以其他方法解決問題。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日前在記者會上表示,修訂移交逃犯條例草案,只會將37類罪行,納入可以作單一個案移交,未納入的9類罪行,包括破產,公司法律罪行等。(資料圖片/歐嘉樂攝)

聲明中,美國商會對政府聆聽及回應了商界的意見表示歡迎,惟作為香港的國際商界代表,商會仍然對政府的修訂後的建議非常關注,指新安排仍然容許將逃犯移交至與本港刑事程序非常不同的管轄區,而公眾及立法會均沒有機會審視提出申請的地區制度是否公平。美商會稱:「我們深信有關修訂安排將會削弱國際企業以香港作為區域基地的魅力」。

美商會又指,香港的法律制度在國際間享負盛名,是香港的無價資產,故再次要求政府考慮其他更有針對性的方式處理緊急的引渡問題。